Re: [新聞] 柯文哲:7月1日取消兩段以上交通費補助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0 18:39:40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sOUDRP ]
: 作者: AalIzzWell (All is well)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柯文哲:7月1日取消兩段以上交通費補助
: 時間: Tue Feb 10 12:22:35 2015
: 柯文哲:7月1日取消兩段以上交通費補助
: 北市今上午舉行市政會議,市長柯文哲會後表示,目前北市交通補助費每年超過5億元、
: 加班費也來到8億多,整個加起來超過14億,未來這些費用他沒有打算全部扣掉,但希望
: 以績效的方式來發給員工;另外他也當場宣布,從7月1日起將取消北市公務員兩段以上交
: 通費補助。
: 柯文哲表示,會取消兩段以上申請,主因是發現有人住在苗栗、台東,還是每日申請上班
: 加班費,有人每月更申請到7千多塊,他認為這沒有道理,應該取消;且全台灣只有台北
: 市政府有發交通補助費,「全台灣只有台北市,這太奇怪了」。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給交通費:
(一)由各機關供給交通工具或附搭各種公有車輛上下班者。
(二)其居所距離辦公地點行經道路在一千公尺以內者。
五、
員工搭乘各類大眾交通工具,其交通費應以火車、捷運及公、民營汽車最低之票價報支,
並應以最節省、段數最少之通勤方式為之。如有辦理月票、優待票、或其他優待措施者,
其交通費均應以折扣後之票價,計算每日所需金額。實施週休二日制機關以每月二十一日
計,隔日制(輪一休一)機關以每月十四日計發補助。員工如有二處以上居所,應以其距
離辦公處所最近之居所申請交通補助費。
(台北市政府應該都是周休二日吧?還是說有隔周休的單位?)
六、員工自備交通工具上下班者,其交通費比照第五點之規定辦理。
七、交通費之核發應經秘書室或總務單位(或人員)查明其確實居所後,會同協辦單位
切實審核無誤後發給交通費
很明顯是實際住所並非戶籍地.
十二、
新進員工或員工居所異動而需加、減發交通費者,應檢附相關資料自到職日或異動之日
起一個月內向各機關秘書室或總務單位提出申請,經核定後自到職日或異動日起核發。
但申請異動交通費後,交通費金額減少者,其自居所異動之日起已溢領之差額,應予收回。員工如有虛報溢領及居所異動應減發而未主動申報者,經查明屬實,除
一次追回已領金額外,並依相關規定議處。
按照這辦法來看
應該是要查所屬單位有沒有包庇舞弊的情事吧?
再者按照柯文哲講的七千多元
我們算8000
8000/21=381
381/2=191
苗栗是有可能到這個票價
(台北~崎頂:135元 台北~三義:191元)
不過這跟第七條就有問題了.
往台東只有台鐵可以搭
(國光只有到羅東,統聯沒有台北到台東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44:00
依柯曾經話唬爛多次的前科,領到七千多的交通費這點我是存疑的
作者: max5204889 (max)   2015-02-10 18:45:00
這就要問 住"台東" "苗栗" 是怎通過查核的???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45:00
主計跟出納那幾關會那麼好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0 18:46:00
重點是按照柯講的苗栗和台東這件事情怎麼看都跟第七條抵觸到..台東已經不可能 車錢要7XX多
作者: max5204889 (max)   2015-02-10 18:46:00
不過公務員多辦能拿就拿 一團和氣 會過不意外蠟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47:00
所以說是怎麼讓他過的,我本人為例,當初中央機關可以領交通費時,我還只能報一段票哩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0 18:47:00
.....公務員喔,除非是有關係的要不然這東西是容易被打得沒關係最好是可以讓你請到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48:00
誰跟你一團和氣啊,人事,主計跟出納多摳啊..我住的地方報兩段被扣到剩一段
作者: max5204889 (max)   2015-02-10 18:49:00
godivan說的人好像公務員都不會貪屋一樣XDDD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50:00
能報,得夠力到能讓主計室秘書室人事室三個單位以上的主官不過問...
作者: max5204889 (max)   2015-02-10 18:50:00
等後續新聞瞜 不過這麼明確砍了 大概發放徵的很浮濫等後續新聞瞜 不過這麼明確砍了 大概發放真的很浮濫到現在也沒台北市公務員出來罵XDDD 不尋常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52:00
之前柯有拿北市公務員畫虎爛來行改革的藉口,所以沒看到薪資條前我是存疑的
作者: silver40   2015-02-10 18:53:00
在這樣搞下去 大家都不能一起開心玩耍了 = =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53:00
沒罵?認識同梯的已經在基礎訓班版上罵翻了...
作者: max5204889 (max)   2015-02-10 18:54:00
等台北市公務員自己出來講 怎不是當事人的比當事人急?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8:55:00
柯的講法像全台北市機關學校人員都在浮報交通費耶..誰跟他急啊,倒是暗爽的很多...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2-10 18:56:00
不要弄到最後 住台東的是查無此人的幽靈人口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5-02-10 18:58:00
講了半天 還以為要說服我說補助合理勒
作者: foxeshen (狐仔)   2015-02-10 19:04:00
只有兩個可能 查核有問題 柯眼睛有問題 就這樣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0 19:04:00
第七點喔....我以前的經驗是會計室只看我的身分證,知道住址後就拿公車表開始算。如果是外縣市那應該就是拿台鐵的票價表出來算吧。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9:07:00
好像只能報莒光號還是自強號的錢..這個我不確定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0 19:08:00
規定是說是最低票價,大概是區間車?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0 19:09:00
被碰到無所謂啊~~因為我戶籍地址真的就是實際住址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9:09:00
區間車啊...拿這報長程交通費不怕被抓包還真夠有種的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0 19:10:00
我是想說,其實應該有不少地方是這樣核定交通費的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9:10:00
我單位以前交通費是只能報到桃園,桃園以南自付..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0 19:11:00
想想看會計人員要實際查核同仁的住所位置....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9:11:00
我單位就是啊,還會幫你算有沒有一段票能到辦公室的..那班車還要一個小時半一班..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0 19:12:00
這真的有可能嗎.....?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02-10 19:13:00
第一句是會A大上個發言,不是我單位真的去查居住地基本上都是相信陳報的居住地址吧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0 19:15:00
其實我也有聽說過有人浮報交通費,不過大家也不會真得去舉發啦......沒事做這種事幹嘛.......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5-02-10 20:31:00
戶籍很遠,但是實際住所住在請的到補助的地方也不合理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5-02-10 20:31:00
台東如果一個月四~五次來回七千多有可能?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0 20:52:00
請看第七條,規定是"實際住所"
作者: foreigners (笨蛋)   2015-02-10 21:48:00
就我個人單位而言 會計人事總務沒一個來查的....所以搞不好真的有人這樣搞....不過台東真的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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