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部擬討補助款 柯P:沒追究失職還討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4-12-31 11:18:27
※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我認為罵這個是政治手法。
: 你當市長開始開會評估該不該拆的時候。
: 本來就有評估補助款繳回。
: 不然你開會評估是在開假的嗎?
: 既然都完整評估後決定要拆。
: 那就乖乖繳回補助款啊!
: 有兩個結論
: 1.你柯p在開會沒評估到交通部補助款
: 2.你明知道拆了要繳回補助款。但你不爽在耍賴靠腰。
為什麼有人跟交通部一樣跳針覺得補助款要繳回?
公車專用道八年前確實蓋了 也驗收了 聽說也有啟用過
預算就已經執行完畢
對交通部來說 這個案子就已經結案
給錢沒花完才有繳回的問題
錢都花完了 到底要繳回什麼毛啊?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12-31 11:19:00
但你拆了啊!
作者: kimo0211 (提姆)   2014-12-31 11:20:00
繳他老母阿 遠通的錢他是收到了嗎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4-12-31 11:20:00
所有我說公務員體制~體制喔~永遠~永遠都是死腦筋~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4-12-31 11:20:00
政府挑人打 <--五個字結案
作者: ladioshuang (達哥)   2014-12-31 11:20:00
柯P都說以後要再重蓋,你支不支持再補助一次?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20:00
這件事就剛好告訴我們 很多白癡的事情有合法帽子就能做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12-31 11:20:00
奇怪,規定就明寫在那邊,你開會評估會不知道要繳回嗎?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4-12-31 11:21:00
所以不該拆嗎 kauosong大大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12-31 11:21:00
現在拿出來吵,不是很故意嗎?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21:00
放心啦會還 這次就交通部自己吃相太難看 被嗆剛好而已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12-31 11:22:00
該不該拆台北市府已經評估過了。也該知道要繳回補助款不然就是你評估時沒評估到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22:00
交通部跟媒體一起配合話題引向柯要負責 蓋垃圾沒人負責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23:00
馬英九們喜歡拿程序規定這些說嘴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23:00
什麼就只會依法辦理 大活人都被尿憋死了XDD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4-12-31 11:23:00
依法執行 謝謝指教 算了 我只是覺得 錯誤的政策修也很麻煩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24:00
然後再用合法擋箭牌幹一堆白癡事情 笑破人內褲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24:00
自以為在電人 卻變成自己與民眾間的阻隔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12-31 11:24:00
奇怪,不照規定不然要照什麼?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4-12-31 11:24:00
應該懲處當初失職人員~馬窘抓去關拉
作者: ladioshuang (達哥)   2014-12-31 11:25:00
公務員很容易被人說圖利,當然拿法規檔是最保險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25:00
支持度個位數而不改其志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12-31 11:26:00
所以現在要錯亂了?不要照規定走嗎?神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26:00
是把規定用自己方便高興的角度解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31 11:26:00
專款專用 你花花完花在哪 符合目的嗎?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12-31 11:27:00
柯P既然不要公車專用道了,還補助款不也理所當然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4-12-31 11:28:00
反正只會說依法行政 呵呵 我看透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31 11:28:00
柯p餵你什你就吃 好意思說別人
作者: ladioshuang (達哥)   2014-12-31 11:29:00
不依法行政,難道依感覺行政?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4-12-31 11:29:00
閒置八年都忘了追討補助款 現在追討 你信嗎?
作者: silver40   2014-12-31 11:29:00
環錢可以 過往的責任都要追 這種是哪有單邊負責的道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4-12-31 11:29:00
推樓上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4-12-31 11:30:00
其實柯P還錢也沒差阿 反正都是台北市民的權利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30:00
行政高權有解釋法律的部分權力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30:00
照規定是對的沒錯 但現在問題是之前的人"照規定"亂來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31:00
標準的合法幹骯髒事 這不就民眾最唾棄的XD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31:00
再藉口依法行政任意作為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31 11:31:00
從頭到尾就是叫台北市還錢 又不是叫柯批吐薪水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12-31 11:31:00
好笑,你跟別人拿錢蓋房子,只蓋外觀,然後最後不蓋了拆掉了,還錢有錯嗎?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4-12-31 11:32:00
應該是是已經蓋完了一個垃圾也驗收惹好幾年沒用拆掉XD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33:00
驗收過的東西沒人在討的啦 不要搞笑研究機關買儀器驗收完 誰管你用兩年就壞掉還是直接變擺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34:00
覺得好笑的慢慢笑 我覺得這政府心態讓人很難笑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34:00
飾品 都只能事後檢討相關審核 沒人在翻桌不認帳的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2-31 11:35:00
公然宣傳閉上眼睛就假裝看不見問題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35:00
這也是為什麼驗收這關都看很重 現在想翻桌等於承認當初
作者: silver40   2014-12-31 11:36:00
再公有土地上花錢買個垃圾擺在那 不能出來負責喔??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12-31 11:36:00
的驗收都是自家人上下其手合法亂搞其實交通部應該希望柯不要還 萬一大器點有還錢 交通部就面子裡子輸光光 外加被北市民眾記恨笨死了 想砲這種問題 明眼人也該先問當初怎樣驗收過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31 12:03:00
我也不記得有神奇的規定...找了一連串新聞 其實看不到交通部依法收回補助款這說法大概是所謂的行政裁量權?
作者: Tomic5566 (湯米奇)   2014-12-31 13:59:00
推 照什麼規定要繳回啊?? 平行時空的規定?
作者: johnny12728 (韋)   2014-12-31 23:05:00
XDDDD 交通部隨便放個屁就有人捧去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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