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代議士亮票跟人民亮票有何種適法性問題?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12-29 13:51:49
※ 引述《a1245105 (chen)》之銘言:
: 上個月第一次投票,到投票所時有一大堆宣傳,說不可亮票,否則觸犯XXX法規.
: 為何代議士可以亮票,是不是他們的LANPA比較大?
: 他們亮票沒事?人民亮票有事?
基本上就是「對人不記名投票,對事記名投票」原則
也就是對人事投票原則上應該不記名
避免事後報復以及事前行賄
如果是對事投票
代議士基於對選民負責原理應該要記名投票
當然這只是原則,也有一些例外
例如目前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採不記名
但是很多學者和立委主張採記名投票
理由是立法院只有同意權,沒有選任權,且大法官候選人資力也很難對立委行賄
再者大法官審查標的限於法律命令,無法對具體個案加以審查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4-12-29 14:03:00
是議事規則跟選罷法的差異嗎?
作者: ufo15526368   2014-12-29 14:12:00
神邏輯的文章 奇文共賞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12-29 15:23:00
想太多~~真得得罪人不會因為表決是人還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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