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個人解讀器官事件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4-11-21 16:47:58
※ 引述《oberon1013 (破420了.)》之銘言:
: 先不要張飛打岳飛
: 回答問題可以顯示你的專業,但要有相關聯,不然你就去選市長好了
我了解你的意思.有些部分確實是我的誤解.
: ※ 引述《kurt1980 (大K)》之銘言:
: : 先介紹在下
: : 淺藍醫師,目前在重症醫療服務
: : 這是一定要的,每個醫院都要
: 所以你回應我的原因?
: : 沒有這回事,哪來的法令我想瞧瞧.
: 老弟,你是現在的醫師阿,,你看爭議的點:
: 柯文哲在2008年另一篇期刊中寫到,台大醫院從民國87年到94年共執行26例 [無] 心跳
: 器官捐贈,摘除52顆腎臟和1個肝臟供移植,結果良好,但因衍生法律適用問題,
: 暫停執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
: 無心跳, ok, 是那時規定嗎? 我雖非移植科的,(你只是重症也不是移植的)
在本院我們也是有參與到器官移植腦死判定的.
: 但至少李紹榕醫師臉書可知所謂無心跳的意義何在
: 因為人到底死了沒,活死人,這種標準說不完的,所以曾經有一個年代一定要 [無]心跳
: 這也是道德暇庛所在
以我所知,並沒有一個年代一定要心跳停止
通常都是兩個方法都可以
以出現在新聞中那篇Clinical Transplantation 2000年第14卷 152-156頁的文章來說
該篇文章全部都是腎臟移植
內文先是敘述取得腦死器官在台灣的難度
接下來說明適合心跳停止器捐的三種情形
然後說明心跳停止器捐時常因時間延遲造成器官受損
因此考慮以其他方式延長器官壽命,而ECMO是他們的解答
附帶一提我對於報導中氣球用途說明錯誤,已於上文內改正
: 我上篇通篇沒說台大做錯喔,,我的第一點
: 就是聲明了台大這樣做已經沒有法律問題囉(理論上)
: : 病患若是要捐心肝腎(我們叫全
: : 承上,所以這也是錯誤的.
: 錯在哪???
(節略)
: 我提抗凝劑是要證實 台大 [沒有] 使用抗凝劑殺人
: 因為很多版友不是醫師,,所以要先解釋用抗凝的原因阿.
我了解你的意思.在心跳停止器捐下,給予血管舒張及抗凝劑確實是為了保護器官
(略)
: 承第2點,,這就是岳飛與張飛的故事了
: 現下當然希望繃繃跳拿下來,,但是論文出問題的時間點是 [無心跳]年代
: 所以台大那時強是強在裝ECMO的速度阿 (也就是柯的專業與柯為何被捲入)
因為他們有小組待命,先把ECMO準備好,心跳一停馬上
: : 病患確定腦死後最希望的就是捐贈者可以維持穩定生命徵象
: : 但是還有肝腎,甚至肺臟可以捐贈,用葉克膜維持這些重要器官的血流氧氣供應
: : 這已經是SOP了
: 我好奇的是到底什麼原因讓蘇清泉這樣說
: 單純政治打壓, or 蘇清泉真的知道其它事情
: 這件事醫界很生氣,主要是器捐本屬難能可貴,這樣一報,民眾對器捐更疑慮
: 不過還是回歸,媒體根本胡扯一通,重點講不清
: 煽情處假很大
同意
作者: XXXXman (懷念高雄點點滴滴)   2014-11-21 16:54:00
你真是個好人...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11-21 16:55:00
煩不煩?
作者: godmanhand (仙人掌)   2014-11-21 17:01:00
認真請教原po,關於台灣的腦死/心死及死亡判定,與實際上移植器官的難處,可否幫忙解惑?不然看新聞根本沒有任何幫助,只是越來越亂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11-21 17:02:00
推專業理性分析
作者: XXXXman (懷念高雄點點滴滴)   2014-11-21 17:09:00
請問日本和台灣腦死判定 流程差不多嗎 因為台灣好亂所以再看日本器官移植流程..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4-11-21 17:11:00
台灣不會亂吧...腦死判定應該都差不多啊...移植器官主要還是說服家屬這部分最難...
作者: ct412133   2014-11-21 17:12:00
看起來不是SOP有問題 是法有問題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4-11-21 17:12:00
很多家屬不看到病人被各種醫療儀器摧殘得一蹋糊塗是不會死心的...
作者: XXXXman (懷念高雄點點滴滴)   2014-11-21 17:13:00
感謝回答..因為看媒體搞的好複雜..唉法有問題?看日本和台灣都沒差太多..@@..那是甚麼問題?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4-11-21 17:15:00
搜尋腦死判定準則就有了.我覺得講得還蠻清楚的
作者: XXXXman (懷念高雄點點滴滴)   2014-11-21 17:16:00
謝謝醫生 會去查詢的 感謝回答喔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4-11-21 17:17:00
腦部遭受不可逆的傷害,昏迷指數小於五,重複兩次腦幹反射和自發性呼吸測試,都通過就確定腦死啊,醫生要有腦死判定醫生資格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1-21 17:19:00
台灣是有一群人犬團體會出來鬧..就算法沒問題,人權團體是姓盧的
作者: maze777 (醫療特權人士)   2014-11-21 17:27:00
台灣腦死判定 器官摘除判定就是師承歐美日這個早就不是單純啥醫療問題 問題其實就在於 柯P出來跟連勝文競爭台北市長選舉 說穿了就是這樣
作者: XXXXman (懷念高雄點點滴滴)   2014-11-21 18:07:00
謝謝KURT1980醫生 看完真的大同小異不過日本昏迷指數是三 不過都是二次診斷..也謝謝hotaru3456 maze777大大解說~不過在查詢器官捐贈 也搞的我也想捐贈器官....看完診斷流程...醫生要下決定真的..也是難過的吧...這次選舉 希望我下的彩劵能為我賺點小P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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