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ow0307 (nyan)》之銘言:
: 沒權限在八卦版po文
: 校內插滿連勝文旗幟
: 不是說政治不走進校園嗎
: 還是我誤會了QQ
: 還有警車開進來
: http://i.imgur.com/eIaWuO0.jpg
: http://i.imgur.com/yE1Ctlw.jpg
: http://i.imgur.com/JBSVj5p.jpg
推 manfale: 在學校辦理造勢大會有很奇怪嗎?年紀太小沒經歷過選舉? 11/13 17:35
→ manfale: 學校是可以出借給候選人的耶 11/13 17:35
一、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2項至第5項: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
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
平行世界的法條?
看到ID果然又不意外了xdxd
作者:
yisdl 2014-11-13 17:45:00學校沒上色 看不到
這個下班下課時間借場地應該沒違法啦 旗子不是上課時間應該沒問題
作者: bicabicachu 2014-11-13 17:47:00
應該只是借場地吧... 不過場面弄成那樣是真的不太好
二樓最近幫這個法條下註解?要不要加個雖然在學校插旗
作者: ct412133 2014-11-13 17:48:00
借場地應該也只能插門外
作者: ct412133 2014-11-13 17:49:00
學校就算到了晚上 還是學校
作者:
NKTcell (NKTcell)
2014-11-13 17:49:00跟上下課 上下班都沒關阿? 二樓是?
作者: ct412133 2014-11-13 17:50:00
雖然被爆出來 大概真的會拿是下課時間來回應
作者: bicabicachu 2014-11-13 17:50:00
法條沒寫白天上班上課時間阿... 是指全天吧...
作者: fr2700 (station) 2014-11-13 17:50:00
只要是連公子的話可以呦>_^
作者: bicabicachu 2014-11-13 17:51:00
還是道路橋梁公園機關學校到了晚上就變成其他東西了?
如果上班時間就插旗那鐵定違法阿 場地借了 旗子下課時間插在借用場地附近多少公尺內應該沒問題吧
作者: ct412133 2014-11-13 17:52:00
圖片看起來是進到校園了 門外的話基本上是沒問題不過這也不是第一次了 平常心看待...
你乾脆解釋成因連公子祖上功在黨國,所以插旗不算違法
作者: ct412133 2014-11-13 17:53:00
以現行北市府規定 應該是哪裡都不拿插旗
作者: ct412133 2014-11-13 17:54:00
不會罰拉 警察都先去勘查場地了
作者:
pan46 (pan)
2014-11-13 17:54:00所以製造了媒體效果 可是是加分還是扣分呢
作者: Airlost01234 (Atlantis) 2014-11-13 17:55:00
連陣營真的是...KMT那麼多人不學學些有的沒的...
作者:
kira123 (藍)
2014-11-13 17:57:00法條搬出來後某m就消失了XDDD
連公子錢很多的確是不怕罰錢,媒體靠葉小姐也是沒問題
看法條一次罰10萬~100萬 我看要罰到他怕罰到他倒有點難
我不可能為連豬護航 只是借學校場地行之有年 至於旗子在借場地期間是不是真的違法 我認知是沒有 如果有我也樂見開罰上新聞
作者:
NKTcell (NKTcell)
2014-11-13 18:00:00就不要拆 你看看台北市民怎麼想
作者:
NKTcell (NKTcell)
2014-11-13 18:01:00一看就是 "我就是要插 我就是要違法 我就是有錢繳罰款"
插路上就看看規定怎麼樣嚕 這個我倒是覺得應該還ok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11-13 18:03:00確實是小事 學校造勢租完就拿掉已經看過很多次了
插旗子我倒是不知道有無違法 但本來就有很多造勢晚會借用學校場地
作者:
NKTcell (NKTcell)
2014-11-13 18:03:00作者: ct412133 2014-11-13 18:05:00
就...平常心看待 已經是選舉常態了
作者: jeffsu 2014-11-13 18:05:00
場地不是重點 重點是有規定不能插旗了 帶頭違法= =
要炮轟連豬還有很多話題 但是借學校場地然後插旗 我倒是建議先確定可不可以再說 畢竟法條規定的是非出借場地情況下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4-11-13 18:11:00臉好腫 XDDD
作者: jeffsu 2014-11-13 18:14:00
也是啦連d太多東西可以打 這個老實說一般市民也無感
作者: blanc8558 2014-11-13 18:14:00
拆下來比較好吧 白紙黑字寫在那裡 也不是第一次被檢舉
作者:
MK12 (MK)
2014-11-13 18:15:00作者: blanc8558 2014-11-13 18:16:00
第一次可以說不小心 現在是根本不鳥法律了?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1-13 18:29:00可是我看周遭道路都一堆旗幟 那個可以罰?
幹 一定是吱吱反串去插旗 吱吱越來越北七了 幹就和黨內初選一樣 一定是吱吱故意讓連D選上吱吱趕快滾回花果山拉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1-13 18:34:00公務人員選罷法那條真的可以檢舉嗎 不然我很想檢舉...我家後面公園插的跟香爐一樣......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4-11-13 18:36:00承認吧 你們就是這麼無恥 這麼低下 再怎麼推卸都沒用認錯 然後被選民唾棄 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NCmuhaha 2014-11-13 18:38:00
特權用習慣的人 就是這樣吧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4-11-13 18:49:00想檢舉的快去啊,不要只出張嘴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4-11-13 18:52:00都打幾百通1999是沒看到喔? 不過顏色正確怎樣都沒事!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11-13 18:57:00打市府專線有人會接受檢舉喔~ 02-27208889 剛打完 呵呵更正 這是市府總機~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14-11-13 19:12:00
法條還可以自己加註,大法官給你當好了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4-11-13 19:19:00不要再這樣了,豬粉崩潰了
作者:
bakaka (阿益)
2014-11-13 19:28:00國民黨,意外嗎?下一步要把旗幟插進選民家中?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11-13 19:43:00作者: freakpoor (dd) 2014-11-13 19:47:00
原來以前DPP余陳月瑛在南部小學操場的造勢晚會都是違法的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4-11-13 21:48:00反正是支持者插的 不關勝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