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勇夫護孕妻掐死賊 律師呂秋遠發文KO一面倒網友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0-29 18:33:29
※ 引述《BanJarvan4 (不解釋)》之銘言:
: : 但是本案的事實大概是竊賊與屋主扭打(誰先動手已經不可考,畢竟竊賊已經死亡)
: 講得好像在場的人全死光一樣
: 屋主與其妻子又沒死亡,這種先天就認定當事人以及其妻子的證言不可信任的
: 叫律師???????????????????????????????????????????????????????
: 誰先動手就問屋主和其妻子啊,覺得他說謊就測謊啊
: 啥都不測就說不可考,嘖嘖
: 該說廢死與外圍團體不意外嗎?
沒有不可考,前兩天的蘋果日報寫的滿清楚的
屋主發現浴室的門是關著的,查覺可能有人
於是用力想推開門,發現有相對應的反推,確定是有人
然後才用力的把門推開,小偷應該是要衝出來,這時發生扭打
依照小偷被制伏於浴室內,所以應該是沒衝出門外
至於誰先動手,小弟猜測大約是同時門打開時同時發生的
因為依照蘋果的說法
當時的小偷跟屋主是隔著一道門的
而且那道門是屋主推開的
屋主可以不用推開那道門,先帶著妻子到外面報警
但他選擇開門確認狀況後,發生了扭打
我想這的確是法律上跟實際面上,會有很大的落差
假如你不是海陸的,遇到一模一樣的狀況,還是不要打開那道門,先跑再說
※ 編輯: basta (140.112.168.35), 10/29/2014 18:34:44
作者: maroonseven (花開彼岸天)   2014-10-29 18:35:00
不是海陸憲兵可以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0-29 18:35:00
如果可以落跑當然是先跑再說 沒人知道門後的那個人長怎樣有沒有什麼武器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0-29 18:36:00
所以說王卓鈞說的沒錯啊,很多人沒看到這段過程就開罵假如是傘兵部隊應該也可以,好像也是特種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0-29 18:39:00
如果裡面的人有刀子突然衝出來砍 我覺得不管當什麼兵的都會很慘鄭捷事件就有人翻出國外拍的刀子威脅度影片了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4-10-29 18:55:00
有自信的再上,像我這種一般人還是帶著老婆逃到外面叫警察先.
作者: jokem (紅包)   2014-10-29 19:21:00
以後壓制住歹徒記得問他會不會痛 要不要幫叫救護車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0-29 20:16:00
壓制歹徒? 一般人很難做到這點,電影看多了嗎?
作者: chienming40 (兔崽子)   2014-10-29 21:03:00
如果不是海陸.是海龍或爆破大隊的可以先不用跑嗎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9 21:08:00
把賊手腳折斷都沒有把人勒死引起的爭議大,主動上前跟匪徒糾纏今天是把賊打死,如果被賊打死豈是多一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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