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Jarvan4 (不解釋)》之銘言:
: : 但是本案的事實大概是竊賊與屋主扭打(誰先動手已經不可考,畢竟竊賊已經死亡)
: 講得好像在場的人全死光一樣
: 屋主與其妻子又沒死亡,這種先天就認定當事人以及其妻子的證言不可信任的
: 叫律師???????????????????????????????????????????????????????
: 誰先動手就問屋主和其妻子啊,覺得他說謊就測謊啊
: 啥都不測就說不可考,嘖嘖
: 該說廢死與外圍團體不意外嗎?
沒有不可考,前兩天的蘋果日報寫的滿清楚的
屋主發現浴室的門是關著的,查覺可能有人
於是用力想推開門,發現有相對應的反推,確定是有人
然後才用力的把門推開,小偷應該是要衝出來,這時發生扭打
依照小偷被制伏於浴室內,所以應該是沒衝出門外
至於誰先動手,小弟猜測大約是同時門打開時同時發生的
因為依照蘋果的說法
當時的小偷跟屋主是隔著一道門的
而且那道門是屋主推開的
屋主可以不用推開那道門,先帶著妻子到外面報警
但他選擇開門確認狀況後,發生了扭打
我想這的確是法律上跟實際面上,會有很大的落差
假如你不是海陸的,遇到一模一樣的狀況,還是不要打開那道門,先跑再說
※ 編輯: basta (140.112.168.35), 10/29/2014 18: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