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exroc (吉娃娃大師)》之銘言:
: 就新聞所描述的情況來看,我覺得以過失致死起訴沒有什麼問題。
: 首先我們看歹徒的行為,闖空門並「揮拳」攻擊屋主。
: 由於沒有持械所以難以斷定歹徒有傷害人命的意圖,
: 屋主的生命並沒有遭受立即嚴重的危害。
: 再者,屋主以「勒頸」的方式進行防衛,勒頸合理對應的結果就是死亡,
: 自然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 就手段的適當性而言,就算你是拿球棒一棒打的歹徒腦漿迸裂,
: 事後你可以說只是想打昏他,但情況緊急無法拿捏力道,
: 也會比勒頸來的好辯駁。
: 這案子我猜就是起訴然後緩刑吧,沒什麼大不了。
: 小偷闖空門本來就不代表你可以殺他,這是兩回事。
不認為你說的有理
強盜犯當時只是被勒暈
並沒有到院前無生命跡象
10小時後死亡
套句電影台詞
關屋主屁事啊
之前學匪勒傷警察
如果警察五年十年後死了
可以算在學匪頭上嗎
更何況竊賊本身吸毒以久
身體本來就不好了
誰知道是不是真得作太多惡事
所以短命
怎麼可以怪到屋主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