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營: 帳戶細目同意授權連陣營派員檢視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9-19 14:23:02
由於原文過長 所以只挑重點舉出疑問
: MG149是台大作業基金402專戶下的一個帳戶,
: 除了MG149帳戶以外,前面有MG148帳戶,後面有MG150帳戶~
: (如果設立MG149帳戶這個行為違法,
: 那前面設立MG001~MG148帳戶的主治醫師通通要抓去關!)
: 羅委員當會計師那麼久,怎麼可能不知道這樣的情況?
: 那真的是明知故問,惡意抹黑!
用這點護航著力點超弱的
羅今天檢舉的是MG149裡面的規定
而不是402整體
舉例:今天我闖紅燈被抓 我能說其他人也都有車有駕照為何不去抓嗎?
: (二)羅委員說:為什麼匯入這個柯文哲的MG149帳戶的款項為什麼都要扣17%?
: 羅委員,你手上就有柯P針對這個帳戶製作的內規文件,
: 該文件第六條第四項第二款不是寫明了:
: "個人捐款,醫院不扣管理費 12% 。以公司名義捐款,醫院代收 17% 管理費"
所以用個人名義就能規避管理費12%?
這點我當初讀時就覺得很怪
個人捐款是用"不扣管理費 12%"
公司捐款是用"代收管理費 17%"
(所以是個人捐款還是要扣5%?)
: (三)羅委員說柯P竟然跟MG149帳戶五五分帳,並大肆批評~
: 你去看上開內規第八條第三項第二款前段:
: "主持人承包業務的總收入, 在扣掉一切支出後若有剩餘5-5分帳,
: 公、個分帳,公、個別帳各一半。"
: 明白的講,
: 就是柯P外面承攬來的業務,賺到錢,
: 柯P是一毛錢都沒放進口袋,被MG149帳戶全部拿走,
: 50%歸入公帳,50%歸入個別帳,
: 這兩個帳都掛在MG149帳戶內,非經申請無法動用,
: 是醫療團隊把柯P承攬的業務報酬全部拿走勒,
: 羅委員卻講成柯P從該帳戶裡挖錢,
: 這不是混淆是非?那什麼才是混淆是非?
: 另外上開內規第八條第三項第三款還寫到:
: "若已有部份收入直接進主持人,不經 MG149,
: 仍以 5-5分帳,依誠實互信之原則..."
: 也就是,就算有錢(比如:國科會撥款)直接匯到柯P帳戶,
: 沒有經過MG149帳戶,柯P承諾也要拿出來五五分帳~
: 都進自己荷包的錢,還主動掏出來五五分帳,
: 而所謂的五五,不是柯文哲50%,MG149帳戶50%,
: 而是MG149帳戶全部拿走後,
: 50%歸入公帳,50%歸入個別帳,
: 這兩個帳都掛在MG149帳戶內,非經申請無法動用,
: 咦?柯P忙了老半天,什麼錢都被充公,
: 這不是白做工,什麼才是白做工?
: 這不是佛心來的?什麼才是佛心來的?
: 面對一個白做工沒拿錢的柯P,
: 羅委員竟然說柯P從MG149帳戶裡挖錢出來,
: 這不是顛倒是非,什麼才是顛倒是非?
從廠商那"賺錢" 再"捐"到戶頭內 再用戶頭支出
恩...這不是類似最為人詬病的成立基金會逃稅嗎?
再來裡面提到的
"若已有部份收入直接進主持人,不經 MG149,仍以 5-5分帳,依誠實互信之原則..."
依誠實互信之原則 依誠實互信之原則 依誠實互信之原則
沒約束力 就只是基於互信原則
(食安風暴會搞到這麼大就是基於互信原則自主 沒看到搞互信原則被批多慘嗎?)
另外廠商捐款也不一定會進公帳
去看看SICU後面寫了啥
: (四)羅委員說:柯P妹妹並非醫療團隊,卻也使用MG149帳戶~
: 羅委員沒有告訴你的是:柯P妹妹也是醫師,
: 羅委員沒有告訴你的是,
: 只要有提供擔保,可以向MG149帳戶借款(當然要還勒!)
: 羅委員沒有告訴你的是,
: 就算不是外科醫療團隊,也可以提供擔保向MG149帳戶借款的~
: 該內規第二條第三項:
: "使用者收費之原則,選擇身份別而有不同的權利義務。
: 若抵押擔保可向MG149信用貸款"
: 另內規第三條寫得很清楚,
: 除了醫療團隊(AB身分別)外,還有一個C身分別,
: 這個C身分,沒有其他權利義務,只有一個,
: 可以使用該帳戶作財務運作(提供擔保向MG149帳戶借款)~
: 不要說是會計師,只要具備大學程度的人,看過相關規定,
: 都不會產生混淆,或誤認柯P妹妹不能使用MG149帳戶~
: 況且柯P妹妹借了,也還了,那還有什麼好靠邀的?(攤手~)
: 那現在羅委員強調柯P妹妹用這個帳戶不只一次,是在演哪一齣?
: 如果合法,用10次就會變成非法?
402是給資深主治醫生使用的
MGXXX在402之下的項目
為啥MG149就能給非資深主治醫生使用?
子規大於母規? (本來是想說子法逾越母法 但是他不是法定條文XD)
有這種道理嗎?
: (五)羅委員說:柯P利用MG149帳戶洗錢!
: 說到洗錢,別人不懂,羅委員不懂,我當律師可不能不懂,
: 看看洗錢防制法第二條:
: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 一、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 二、掩飾、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牙保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 洗錢,前提是錢是髒的,是犯罪的不法所得,才需要洗錢,
: 柯P做的國科會計畫案或其他衛生署的醫療計畫,
: 款項都是國家撥下來的,乾淨得很,幹嘛洗?
款項都是國家撥下來的
恩...? 裡面不是有企業捐款?
不過說洗錢是太過重了是沒錯的
逃漏稅嫌疑可能還比較有可能成立
最後阿
給你三天查帳
第一天要求授權打回
第二天又要刁難啥阿XD?
另外 昨天有支持柯的人說法人就能查帳是真的嗎?
我到處都找不到台大查帳相關規定說明XD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4-09-19 14:32:00
55分帳的研究費結餘 是台大SICU團隊外接研究案CASE所得所以要問1.有沒有繳所得稅 2.公務員可以外接CASE賺錢嗎?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4-09-19 14:36:00
從貪汙洗錢到55分帳到逃漏稅到完全無俚頭的妹妹是眼科接下來是啥?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4-09-19 14:38:00
回樓上, 公務員使用公家設施賺外快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9 14:38:00
四大核心問題一個都沒回答,柯柯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4-09-19 14:59:00
柯頭上的九個章怎麼都不出面解釋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9-19 15:12:00
解釋啥,歷史共業,一出來講話我看台大就要被柯害死了今天是你還不是在等柯會被怎樣,那些先借錢的趕快還款喔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9-20 00:37:00
結果後來還不是照樣鎖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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