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十分瀑布歸公 業者抗議

作者: zxxl (難過時就想想茂吉吧)   2014-08-07 08:59:12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將平溪區十分瀑布以公共財名義進行徵收
,業者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董事長林克彥大為不滿,痛批案子還在行政院打訴願階段,市
府就硬要徵收,「實在太惡質,吃人夠夠!」
林克彥說,耗資逾八億元闢建十分山水遊樂區,市府僅提出二千七百二十六萬元補償費,
就要徵收瀑布最精華的一.三九公頃土地,剩餘土地被分割孤立後,喪失聯外功能形同廢
地。他強調,收取的一百元不是門票,是清潔費,毛利一年不到一千萬元,現在一、二十
位員工面臨失業沒飯吃,大家都相當擔心。
觀光旅遊局長陳國君回應,依據訴願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司法救濟不影響已完成的行政處
分。他強調,市府透過變更都市計畫為公園用地完成徵收,也經內政部核准,預計今年底
前完成整修後免費開放,但業者仍可以在其所有、未徵收的土地上進行販售相關行為。
不知道誰才是吃人 GOGO
用十分瀑布賺了多久了
業者還真敢說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8-07 09:03:00
尤清、蘇貞昌坐看業者收費20幾年 到底是誰的問題?^圍地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8-07 09:04:00
瀑布是天然資源 怎麼可以讓財團來營利?奇怪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8-07 09:05:00
土地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下列土地不得為私有,第七款、瀑布地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8-07 09:16:00
吃人夠夠的人說別人吃人夠夠
作者: PlasmidDNA (evo n610c)   2014-08-07 09:36:00
十分瀑布被這業者破壞的帳還沒算咧.
作者: roudolf (蒜頭)   2014-08-07 09:51:00
之前去過 要收錢就閃人 記得還不便宜...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8-07 09:55:00
趕快找違停幫忙
作者: strikeup (米腸)   2014-08-07 10:09:00
徵收得很好啊 業者吐錢來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8-07 10:50:00
徵收的好啊 業者還有臉出來叫喔
作者: pcmcia (哈騎士)   2014-08-07 11:58:00
這件事,朱立倫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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