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推文貼了下面這條
http://news.tvbs.com.tw/entry/541196
市府在89年開始建置地下管線圖資,被質疑可能是肇事元凶之一的
李長榮公成立於86年,在建置之前,竟然沒有主動把舊有埋設的管
線陳報市府,也就是說,在前鎮區發生氣爆的救災當時,對於地底
下的管線狀況,救災單位根本難以掌控!
重點是這段
也就是89年高雄市政府開始建圖資時,李長榮化工沒提供線路圖給高雄
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的圖資上面就那根管
那這就更奇怪了,依法李長榮化工在埋管時就要通報上交資料給市府
那為什麼高雄市政府建圖資時沒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