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下一個鄭捷? 19歲男奔北所見偶像

作者: awhite (awhite)   2014-05-23 13:49:45
下一個鄭捷? 19歲男奔北所見偶像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王定傳、項程鎮、余衡/綜合報導〕模仿效應顯現!
捷運血案凶嫌鄭捷昨天剛被羈押進台北看守所,因法官未准禁見,上午就有十
九歲綠衣男申請接見,才聊兩分鐘,就流露對鄭的「仰慕」之意,還問「你哪
來的勇氣?」似乎想模仿,甚至談到「製作炸彈」,所方驚覺,馬上打斷會見
,將綠衣男送交警方,警訊後認無具體犯罪事證,將他請回。
綠衣男姓黃,以朋友身分辦理接見,看守所管理員問鄭捷認不認識對方,鄭捷
說不認識,但可見面,兩人在接見室交談兩分多鐘,黃竟誇鄭「有勇氣」,管
理員直覺動機可疑,打斷對話,報告政風室。
黃男聲稱,他十三、十四歲時父母離異,對社會不滿,「想仿效鄭捷」,所以
問鄭為何有勇氣犯案,兩人一度談到「製作炸彈,效果會更好」,但被政風人
員詢問時,黃改口說「只是問鄭,已讀到大學,為什麼想做這件事?」否認想
仿效。
被帶往警分局後,黃說,高中畢業後沒升學,目前靠打零工及父親不定期資助
過日,因好奇心驅使,騎車到北所「想見見新聞主角」並討論「犯案後感想」
卻被打斷,很懊惱。
黃說,他不是鄭捷粉絲,沒打算在捷運放炸彈,只是去表達關心;警方訊後陪
他返家,將協調社會局介入輔導。
昨下午另有男子想登記接見鄭捷,因「每天一次的額度」已用完,所方未同意
。新北檢昨表示,目前不打算對法院未禁見裁定提出抗告,除這名黃姓男子是
否屬新事證尚待斟酌,北所也已對辦理接見鄭捷一事改變做法,接近實質禁見
,不相干的人可能都無法順利申請接見。
https://tw.news.yahoo.com/下-個鄭捷-19歲男奔北所見偶像-221023532.html
心得:
鄭某已經變成安東尼霍普金斯電影裡那種人魔級的人物了,
連羈押都有仰慕者前往朝聖。
言論自由嘛,再廢死啊沒關係。
血腥屠殺,你們廢死都推了一把。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3 13:51:00
這個絕對是潛在危險犯...可惜是危險犯中的魯蛇
作者: a33071201   2014-05-23 13:52:00
神經病喔 這樣也能隨便讓隨便路人甲去接見?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5-23 13:52:00
列管嗎? 是不是警察國家? 非法監聽?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23 13:52:00
因為現在是羈押階段 比較鬆一點 總不能禁見...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5-23 13:53:00
台灣就是愛講人權,講半天,結果遇到特殊事件又開始警察國家那一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4-05-23 13:53:00
大腸花遍地開花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5-23 13:54:00
套,對啦,對於自己反對的沒資格享有人權
作者: a33071201   2014-05-23 13:54:00
誰去見也該管制一下吧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23 13:56:00
印象中有接近次數限制 嫌犯自己點頭要用次數 總不能攔他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5-23 13:56:00
問一下三女神怎麼沒有"禁見"呢 呵呵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5-23 13:57:00
"收押禁見"的程度....
作者: reila (姣)   2014-05-23 14:00:00
會去北所找偶像,表示他行動力也很高,不可忽視。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5-23 14:00:00
問題是昨天可沒人用到"預防性羈押"XD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3 14:04:00
因為鄭桑已經沒有串供滅證的問題 所以就沒需要禁見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3 14:05:00
而且對方又是用"朋友"的身分 朋友好像很難查清身分吧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5-23 14:06:00
我只是很想問:碼的法官一堆孜到連"禁見"都沒做!?這種沒有到達"收押禁見"的程度?
作者: awhite (awhite)   2014-05-23 14:12:00
我們應該換個角度想,因為沒禁見才能釣出這些潛在危險份子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23 14:13:00
羈押期間要有串證問題才會被禁見 我國是法制國家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5-23 14:14:00
所以像這明顯是獨自起意犯案通常不需要禁見囉?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5-23 14:15:00
都已經說會有模仿效應了還不用禁見?搖頭
作者: frank02101 (阿維)   2014-05-23 14:22:00
趕快把這中二生抓起來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4-05-23 14:37:00
689?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3 14:50:00
他只有被收押,沒有被禁見
作者: catteamiren (catte)   2014-05-23 15:45:00
YO~~公民不服從~~說好的言論自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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