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洩] 幹你媽的殺人犯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2014-05-22 07:28:55
先說
這個事件假設最後有被判死刑
一個似乎目前根本沒有健全到足以取代死刑制度的國家
要談什麼廢死?
假設已被判處死刑
按照過去經驗,執刑也要經過不知道多少年
正常的成年人,我指正常的
有獨立且理性思考能力的人類
都不會完全採信這半天以來的所有新聞
若真不這麼認為,無非是第三者效果所帶來的錯覺
不該譴責殺人,應當譴責媒體嗜血
就如同要蒼蠅不去黏屎,猴子不吃香蕉一樣,可遇而不可求
這種假議題我想你我都有足夠的能力可以看穿
我想,至少幾天之後,普通人不會一直追蹤後續,因為每天上班下班也夠累了
但是今天,基於他明確的犯罪事實,就該遭到最嚴厲的譴責
同時產生使得好幾個人的家庭破碎的結果
導致自己的家人替他背負社會責任 賠錢 輿論壓力
然後下半輩子自己一個人躲在監獄裡面
享用納稅人出的伙食費
不好意思,進了監獄,他就更不可能死了
如果不幸真的發生意外,反而連累到的人又多害到了監所管理員
每隔一陣子
他將會用家裡面寄給他的錢在監獄裡面吃著零食 喝著沙士 抽著菸
因為他在監所裡面,一個月收入注定不會超過一千元
這等開銷勢必是要花家裡面的錢,這些都是他未來將發生的事
與其去推測說他犯罪的肇因
或許你我,國家,社會都推了一把
這等謬論
不如篤定的說,不久的未來,我們一定要花我們工作賺的新台幣養他
當有人試圖替他辯護,找藉口,究竟是正義感使然
或者是意識形態作祟,我想答案很清楚了
畢竟花自己錢替別人養小孩,這等情操在這個年頭真的算稀有動物
今天,這樣的一個人,遭到媒體攻訐
我想是再合理不過,比馬告老是被炮的還更有正當性
試圖替他的罪行開脫的,試問,是腦子有事嗎?
我一開始聽聞這個事件,我以為不論是靈長類或是昆蟲,照理都應該要譴責才對
若有些人選擇無限上綱到捨本逐末,會不會真的太扯了一點
這已經是擺明昧著良心,極度惡劣的行徑
補個幹
作者: wefun (TOEIC認證905分)   2014-05-22 07:35:00
不只養他 還要養一堆為他忙翻的檢警司法機構 人員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4-05-22 07:50:00
學匪十分需要大學生身份神格化以維持號召力
作者: BornToWar (為戰而生)   2014-05-22 07:52:00
加入民進黨選立委阿 水準差不多
作者: BornToWar (為戰而生)   2014-05-22 07:53:00
都以反人類為己任 剛剛好 我記得也可以牢裡辦公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4-05-22 08:42:00
其實要整他很簡單,在監獄裡關獨居房就好
作者: IAmEndy   2014-05-22 09:17:00
要廢死?行!請廢死團體支付所有養這些重刑犯的相關費用!不要讓國庫支付!因為國庫的錢都是所有善良老百姓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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