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明明就違法 為什麼還一大票念法律的人挺?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4-11 04:08:07
明明就違法,為什麼還一大票念法律的人要挺?
http://blog.udn.com/vchen123/12341766
是非集:論違法  鍾慶禹
現在如果要說討論「服貿」的議題,站在學運一方的好像就應該要對於國內經濟發展、國
際條約簽訂、自由貿易市場等等無所不曉,才能夠基本「自清」不是 為反而反,反學運
方也會被同樣的標準檢視,動不動就要被貼上「打臉」的標籤。基本上我是沒有那種上知
天文、下知地理的本事,所以就很客觀地用我不怎麼樣的專業來分享。
我們來聊聊「違法」這件事。
「學生有沒有違法?」
這是一個很常見,通常也是大家很關心的問題。
同時身為一個法研所刑法組畢業的研究生和執業律師,前者的身份會讓我告訴你這件事非
常特殊,有很多研究空間,我不能這麼快給出一個結論,但在後者的身份,如果你是我的
當事人,我幾乎可以沒有什麼猶豫地說,
是的,學生違法了。
學生在沒有獲得同意的情況下,以破壞門窗方式衝進政府機關(我們也就不用很客氣地分
什麼行政院、立法院),在裡面賴著不走,把椅子拿去擋門,而且不斷阻礙警察進去將他
們驅離的行動,過程當然也免不了有推擠、拉扯,然後再繼續號召大家一起來攻佔立法院
、行政院。
如果把上面這段直接拿給任何一個有認真學過刑法分則的法律系大學生,他大概都可以告
訴你這裡面可能會涉及:妨礙公務(而且極有可能是聚眾施強暴脅迫,會再加重)、毀損
(幾乎肯定是毀損「公物」,再加碼),如果稍微更有水準一點的會再告訴你有煽惑他人
犯罪,毀損古蹟罪等等。
不要以為有些事你沒做,就沒你的問題。基本上你有參與他們的計畫,或者是知道他們準
備要這麼做還去幫忙,就可以被刑法寬鬆的當作共犯,把別人做的事情算到你身上,大家
一起扛。
所以檢警一次傳喚205個人的消息傳出來我不覺得怎麼意外,真正要追下去的話人數還遠
遠不止如此。這不是什麼司法迫害,這叫做「司法常態」。「如果以後這樣我有意見是不
是也去佔領政府機關就好了?」這樣的問題確實也會發生(儘管我覺得實踐的人一定很少
)。
截至目前為止,有聽過哪一個官員,包含竟然被評價為對學生友善的王金平在內,承認學
生的行為合法的嗎?沒有,絕對沒有。因為包含司法在內,是沒有政府機關會幫學生吸引
砲火來打自己的,所以這個追究違法責任的動作一定會到來,早來或遲來而已。
「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立法院和行政院所受的損失不管是一億還是多少,叫立委賠都只是笑話或氣話,到最後就
是所有被抓到有參與的人「連帶負責」。這四個字的意思不是大家分擔,是如 果我找不
到大家或是其他人沒錢,就可以全部算在任何一個人身上,然後超過你該分擔的份,你自
己再慢慢去找其他人討(如果找得到人的話)。
而上面介紹的這些不是殺人放火,但還是帶著不少聳動名稱的罪,最重可以關到7年,其
他5年、3年、2年不等,總之都有徒刑的處罰方式。
但代價還遠不只這些。
沒有親身經歷的人可能不懂,接到法院(地檢署)傳票,進入司法程序的那種心理煎熬。
那只代表著一件事情,國家即將強勢介入你的生活,無論對象是你的財產、生活,還是自
由。所以,我看過工程行的老闆娘只因為對方聲稱說找律師要告就憂心忡忡到好幾天睡不
好、曾經叱吒風雲的董事長也是在開庭前就緊張到作息錯亂,就更不要說一些一講到司法
程序拖好幾年當庭可以三秒落淚的被告,即使有三分是演要博取同情,但大概也有七分是
真。
司法程序的過程可怕在哪裡?
你即將把自己懸於他人之手,讓他們操著你聽得懂,但又不能確定真正內涵的語言,你講
的話也不曉得他們是不是能聽進去,讓一干人等把你的事情講成無關痛癢到好像是他家的
事情,然後下一個判決,展現他比你自己還了解自己一千倍的特異功能,連你作什麼行動
的時候心裡轉什麼念頭都可以解釋得清清楚楚。
輸了,你要選擇繼續讓自己的命運懸而未決,換一批人重複上面的遊戲,或是太過煎熬直
接放棄去牢裡面蹲;贏了,你要祈禱檢察官不要上訴,否則你也跟輸了沒有兩樣。
也許你會想,他們也可以直接選擇去被關阿,反正給國家養,也許還指責一下浪費納稅人
的錢去讓他們過好日子。
那就再來想像一下這樣的好日子吧:這是一間龍蛇混雜,都是犯罪人的房間。房間很小,
每個人都躺下的時候一翻身都會碰到別人,上廁所就在房間裡面的一個洞,上 完要自己
舀水沖。平常日,每天就是吃飯、上工然後睡覺,生活的最重要目標是積累點數希望早點
假釋,假日則因為管理人員不夠,你就跟你的室友還有大家的排泄物聲音和氣味一起在小
房間裡面待整天。
後面還有很多細節,族繁不及輩載,各監獄的細節也各自不同,但希望我們已經有達成這
種絕對稱不上什麼好日子的共識。
即使好日子熬到底了,歡慶出獄。你出來就是更生人,永遠留有犯罪紀錄,一般大學生苦
哈哈拿22k,你二十出頭就有犯罪紀錄,學業說不定也沒完成,你能不能找得到工作,都
是一個悲劇的大問號。沒有工作,活不下去?謝謝,我們回到這節最上面,再來一遍犯罪
、司法、監獄的迴圈。
那我們來整理一下,鉅額賠償、心理煎熬、監獄的「好日子」、前科紀錄就是等在學生背
後,蓄勢待發的「代價」。這些東西不一定全部都會發生,也不一定發生在每一個參與者
身上,但我和你一樣都沒有辦法保證這些不會發生。
現在我們都知道,這些代價的沈重。
「學生違法沒有馬上抓起來,就不是法治社會了?」
一個所謂的法治社會,並非「不存在違法」的社會,而是違法狀態會依某些方式處理,宣
告法律存在的社會。
現在的情況是什麼?雖然學生佔領了部份政府機關,但到處還是可以看見警察的蹤跡,政
府從來就沒有宣告過放棄追究他們的違法行為,而政府隨時都擁有將他們驅趕出去的能力
。這裡可以得到一個結論,暫時性地「容忍」違法,凍結執法的權力,是公權力自己選擇
的結果。
所以即使在刑法層次的討論上,違法狀態會被處理這件事情仍然沒有動搖。公權力先進行
自我壓制,然後再丟出「法治受到破壞」的論述,實際上是一種刻意忽略某些前提的假議
題。
至於公權力為什麼要在這個地方選擇自我壓制,這個一個敏感的問題,可能涉及政治,或
許還有和政治難以牽扯開的憲法層次,總之不是刑法能處理的,和法治社會沒什麼關係。
「明明就違法,為什麼還一大票念法律的人要挺,是不是知法犯法?」
前仆後繼衝進立法院,在場內外忙著翻譯和建構論述的,有許多是我的同學、法研所學弟
妹;穿著律師袍擋在學生前面的,有我尊敬的律師前輩、學長姐、律訓同學; 到街頭上
課、發表連署的,幾乎是我所有向他們學習過的法律系教授;年輕到已經和我沒有什麼交
集的大學學弟妹,自己招人組織成宣傳團上街發傳單,擔任公職人 員的朋友一個個走上
街頭,白天上班、晚上守夜,臉書已經被法律系同學洗版到像是服貿專版,甚至連前大法
官都以非比尋常的高頻率發文加入洗版行列。
除了集體失智外,我知道還有偏激、偏綠、反中、反自由貿易等等詞彙可以形容這個現象
,其實大家都不太介意。但如果想聽我解釋的話,我會認為這是政府的某個作為碰觸到某
個幾乎所有念法律的人都沒有辦法接受的東西,很剛好,這東西也叫做「法治」。
在某些情況下,政府違法了。而且明顯到那種像是要我們吞書一樣的打臉法,所以大家都
坐不住。
「難道政府會違法嗎?」
解釋這個問題之前,容許我囉唆一下,介紹個非常容易理解的憲法ABC:在一個民主法治
國家裡面,政府利用法律影響人民,就像前面提到的刑法,但同時人民也要有能透過法律
約束政府的權力。因為即使是專制獨裁國家也可以有法律管理人民,但人民卻沒有正當管
道對政府產生影響。結論就是並非只要存在法律就可以被叫做法治,還要看這個政府到底
會不會受法律控制。
因為法律那麼關鍵,所以我們把法律給政府的權力一分為三:行政權是公權力的行使者,
擁有執行法律的權力;國會用來監督行政權,擁有制定法律、授予法律正當性的權力;這
樣還不夠,為了擔心法律該怎麼樣產生爭執,司法權是設計來控制行政、立法踰矩,還有
對權力的界線不清楚時候的決斷者,所以擁有詮釋法律的權力。
很明顯,這種把權力分得破破碎碎,各自獨立運作的設計,就不是要給大家一個和諧開朗
,效率第一的政府,而是互相監督制衡掣肘,要不斷溝通協調達成一定程度共識(大家比
較常聽到的說法是:吵架、製造對立、虛耗空轉),然後才能運作權力的政府。
現在我們可以解答:因為「政府」不是一個單一的概念,法也不只出一家門,所以「政府
」當然有可能會「違法」(換言之,如果法律從頭到尾都是同一個(群)人制定、執行、
仲裁,那他們就不可能「違法」)。
這裡講的違法不是某某官員貪污,或是找小三之類的違法,而是政府試圖在沒有正當性的
情況下,脫離法律的控制去施展權力。一般而言,這種違法對人民的影響,會遠遠大於官
員以個人身份去違反刑法,因為這代表著一個失控、且超脫於法律的權力。
「政府違法怎麼辦?」
一般的情況下,這種「違法」的懲罰方式,在三權分立的制衡機制就會讓「被違法」的另
外一邊(行政或立法)會跳起腳來,大叫「逼逼你犯規,沒有人這樣搞的」, 然後開始
跟你對著幹,如果你還是不服,那我們請司法來說說看,司法就會做出判斷,說行政或立
法機關的某個舉措確實跟法不符,然後失去正當性,不准再這麼做。
這次引發爭議的行為,我們也不要用什麼黑箱、30秒之類戲謔的說法去形容,很認真地看
待就是:立法委員對「兩岸服貿協議」這個特別的東西,在還沒有法律決定立法院要依什
麼程序審之前,就自己宣佈這是放著不動就會自己生效,不太需要實質審查的「行政命令
」。
如果我們回到一般的情況下,這種東西是不會發生的。國會不可能放棄自己權力去幫行政
權背書,這根本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把自己矮化,違法竟然還是算我的,吃這麼多虧為
什麼要配合行政權演這場戲?
但台灣偏偏就不是一個一般的情況。
原本總統只可以掌控行政權,但從總統修改執政黨黨章,讓總統當然兼任黨主席開始,國
會穩定多數的執政黨立法委員在黨的結構裡,變成必須服從黨紀的黨員(不然 下次沒有
黨的資源,自己拿錢出來選看能不能選上?),所以我們會看到總統對國會議員產生「甲
級動員」、「六月底前必須通過」這樣的「命令」,而司法院的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經由
他的黨員們同意產生。結果就是,三權分立在「完全執政」的魔法下,三化為一了。這種
經由黨的結構把監督機制實質架空,對行政權來說肯定是非常過癮的一件事情,所以李登
輝、陳水扁、馬英九都放不下黨主席的位置,也就不怎麼意外。
回到現在發生的問題,三位一體的超級總統產生以後,監督機制本來就已經非常薄弱,基
本上符合法的框架跑一跑,要過什麼有什麼。但現在總統對法的基本耐心已經消失,連框
架都不願意照著法律走,開始命令同黨議員自己創設程序隨意過。
也許大家覺得說程序這些東西很瑣碎,說實在,我在念大學的時候也是這樣覺得,但在我
漸漸接觸法律實務之後,發現透過程序取得正當性才是法治的核心。用個時事聯想就好了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裡面依照職權行使法通過的東西我們會覺得必須遵守,假設林飛帆帶
一群人衝進去,決定和立委們做一模一樣的事情,像是開會表決之類,我們也會覺得有遵
從的義務嗎?不會,因為後者沒有經過一個合法的程序,也就沒有正當性。
放任沒有法律授權的違法政府行為,就跟如果林飛帆自己立法一樣,大家就要問啦,你誰
阿?憑什麼這樣搞?如果政府可以不管這個「你誰阿」的問句,繼續推行他的政府行為,
那麼就變成這個國家是否還稱得上是「民主法治」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在服貿的通過上面,政府違法已經是一個明確的事實,但「該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卻答不
出來。人民違法警察抓,政府違法呢?當擋住政府違法的監督機制自己放棄權力,我們能
叫警察嗎?
結論就是,在念法律的人眼中,控制人民的法律還在,但約束國家的法律已經完全失靈,
超級總統駕馭著黨機器橫衝直撞,這才是真正的危機。重點是,該怎麼辦?
「學生付出那麼多代價,為的是什麼?」
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我們束手無策。這時候學生(請不要只想到林飛帆、陳為廷和
妖西,或是什麼決策五虎將,想想他們背後每一個糾結著憤怒和希望的臉孔) 出來了,
甘願承受不確定的沈重代價,以一大票違反刑法的方式,佔據立法院的物理空間,硬生生
把即將在立法院通過認證程序的兩岸服貿協議擋下來,同一時間,政府的違法也被停止了

一大堆西裝筆挺、義正詞嚴的法律學者專家說破嘴也擋不住的超級總統,被兩百個手無寸
鐵的學生和社運人士踩了煞車,讓社會有機會喘息,想想下一步。
和平靜坐的背後,蘊含的東西叫做犧牲。學生沒有藉此機會大搞破壞,而是不斷付出時間
、人身自由,承擔對抗國家的風險,賭上自己的前程,用自我犧牲的方式讓運動持續下去

「國家」所損失的幾張椅子、幾扇玻璃門板,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太陽餅和蛋糕,還有一段
時間不能進立法院開院會,跟學生所要面臨的困境、所付出的代價相比,其實微不足道;
而我們藉著他們擋下了政府的違法狀態,和他們得到一段時間在立法院內外打地鋪睡覺,
還有媒體關注的機會相比,我知道有些人會跟著媒體嚷 嚷說這叫五星級學運,但如果靜
下心想一想,打地鋪和被「優質媒體」長時間跟拍,再放到新聞上面指指點點,甚至調侃
,這算是哪門子的好處?
學生必須付出這個代價,是因為我們無能,沒有任何辦法約束住國家的違法;而學生願意
付出這個代價,只為了讓大家警醒,重新思考國家和人民的關係:國家不是我們平常哭鬧
吵著要糖吃,他一兇起來我們就必須乖乖噤聲聽話的家父長;民主國家就是公僕,法律上
是這樣,權力的實際運作上更應該如此要求。
「既然代價已經付出了,那就應該讓犧牲更有價值。」
為什麼我要聊違法?
因為我胸無點墨,會的也就這些,講服貿我一點都不專業沒有人會聽,只能分享一個法律
工作者被這次學運刺激到的汗顏心得。
而這段時間,部份新聞媒體報導的方式也很喜歡講違法,但通常只講到第一個問題來召喚
「國家就是家父長」這樣刻板印象的標題,還有第二個問題的前半段來嚇唬參與者,甚至
連第二個問題的後半段都不提,避免讓觀眾感覺到司法背後的殘酷。這個違法的窠臼困住
很多朋友的思考,但是真正的「違法」問題還在這後面,如君所見,好長一段。而這些是
一個讀法律,而非念法條的人該思考的問題。「強而有力」的政府會希望包含法律人在內
的大家都變成後者,但是民主社會需要大家都變成前者。
關於「違法」的簡單分析就到這裡,但是服貿議題激發的討論卻遠遠不止於此。
官方「利大於弊」、「競爭力」和「必須走出去」三句簡單的斷言顯然不足以說服已經被
激發起自我意識的人民,言論自由市場上充斥著各式各樣專業分析的資訊和數據,像是針
對服貿協議逐條比較利弊的網站、中經院對於國際上FTA的簽訂方式的介紹、中國的資本
主義特色、台灣的產業特性等等,應有盡有,為什麼只接受連對「違法」這種簡單問題都
只能報得零零落落,上一個月還在圓仔雷神巧克力24小時連播的媒體呢?
代價都已經付出去了,無論你是疼惜學生,還是為公權力不彰導致社會動盪而心煩,請不
要讓這些犧牲只變成你決定要喜歡「島嶼天光」還是「中華民國頌」的無聊題材,我們一
起趁著這個機會多理解兩岸服貿究竟簽了什麼,會帶來什麼影響,再以國家主人的身份為
我們自己做出決定,這一切沈重的犧牲才有機會轉出更多正面的希望。
所以,我們花了一點時間,聊聊違法;接下來,我們應該要花更多時間,了解服貿。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17:00
有道理,但是這次政府違法是在現行法律體制下完全無法處理的嗎?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4-11 04:21:00
因為不論是 總統罷免 立委罷免 在台灣被改得亂七八糟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4-11 04:22:00
「鳥籠」公投還是「烏龍」公投 http://ppt.cc/X9if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4-11 04:23:00
變成只能等選舉 也就是 "現行犯的政府" 無法可治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4-11 04:24:00
我怎麼好像看過這篇?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4-11 04:24:00
我比較想問……是立法院先不照程序來的然後現在怪到總統不照程序來?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作者: tsgd   2014-04-11 04:25:00
如果不能接受多數決的民主 那其實這種現象無法可治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25:00
說到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立院同意的部份,就可以看出作者對
作者: tsgd   2014-04-11 04:26:00
少數黨選不贏舉手輸人 就要玩民粹徹底阻擋 那這樣怎麼施政
作者: tsgd   2014-04-11 04:27:00
本文作者先說學生違法 後面說其實這是有不得以的苦衷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27:00
大法官的司法獨立性完全不信任,這樣當然僵局難解
作者: tsgd   2014-04-11 04:28:00
所謂的政府違法 究竟是他的政治立場導致的邏輯推演 還是只是
作者: tsgd   2014-04-11 04:29:00
暴露出他根本不懂現實的國際經貿談判的基本常識
作者: bronn (波隆)   2014-04-11 04:30:00
行政命令有違法嗎?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30:00
行政命令當然違法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31:00
不然老K後來怎麼又答應逐條審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32:00
關於程序違法的部份,可不是幾位法學專家自己說得算的,還
作者: tsgd   2014-04-11 04:32:00
這在台灣的政治常態是妥協 為了讓這部條文能走完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33:00
是要由司法體系下最終判斷
作者: tsgd   2014-04-11 04:33:00
不然DPP擺爛杯葛 連審都不審...還談什麼逐條
作者: bronn (波隆)   2014-04-11 04:33:00
所以我覺得一開始的朝野協商才是真正黑箱啊
作者: tsgd   2014-04-11 04:34:00
本來就是最大黑箱 這也曝露出那群學運人士的野心企圖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4:35:00
"不信任"是關鍵 而且不限於大法官 那是某些人討論的"前提"
作者: tsgd   2014-04-11 04:35:00
送立法院尊重國會 這完全沒問題 所謂自動生效也是防立法怠惰否則像在野黨這樣杯葛 議事不作為 豈不所有法案都推不動?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36:00
不懂不要亂講好嗎 哪條法可以不用審自動生效的
作者: tsgd   2014-04-11 04:37:00
今天是可以審、應該審而「不審」 為什麼?一表決就輸拉
作者: bronn (波隆)   2014-04-11 04:37:00
行政命令啊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38:00
行政命令是法嗎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4-11 04:38:00
贊同aljinn大所說 本質上其實是 "信任" 問題信任 立法院? 總統? 法治?
作者: bronn (波隆)   2014-04-11 04:40:00
所以問題還是在服貿協議到底能不能當作行政命令上囉
作者: kazemi00 (一騎當千)   2014-04-11 04:40:00
起因就民進黨不依兩岸關係條例來跑 結果人家順著他又不審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40:00
覆議案逾期不審,不就視為覆議成功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41:00
很明顯就不行啊 老K要這樣搞應該早就要先過政院版兩岸監督條例
作者: tsgd   2014-04-11 04:41:00
依兩岸關係條例 服貿這種ECFA下的附屬協議 是要審什麼?
作者: tsgd   2014-04-11 04:42:00
根本就國民黨團孬 一路退一路被吃豆腐 直到最後底線才堅守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42:00
就算現在政府對於兩岸關於條例第五條的理解是錯,我也不認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42:00
ECFA有教你怎麼審服貿嗎 法律位階就一定要國會審啊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42:00
行政權沒有違法 立法權更不用說 作者應先了解這問題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43:00
為政府是故意曲解法律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44:00
最多只能算"有爭議" 即使認定違法 也有違法的救濟管道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44:00
那為什麼有爭議一定要硬過呢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4-11 04:45:00
WangCM大 行政=立法=司法 "三權合一的違法" 是前提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4:46:00
因為嘴巴說"有爭議"的人不去請司法權來詮釋法律阿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46:00
政府施政一天上千個行為 每個行為有人出來主張違法有爭議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47:00
政府就該停止?那國家還要運轉嗎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47:00
好啊 那我請大法官釋憲 服貿暫停啊
作者: tsgd   2014-04-11 04:47:00
這種三合一違法的主張 其實就是包裝得很好的選輸翻桌
作者: tsgd   2014-04-11 04:48:00
今天如果林陳二人成功拿到希望的訴求了 要是別人不滿呢?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48:00
那為什麼不立個法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4:48:00
問那些出來發聲的律師、法學專家阿 我也不懂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49:00
什麼三權合一 司法哪來合一 行政與國會多數同黨叫合一?
作者: tsgd   2014-04-11 04:49:00
DPP那種做法是無止盡的開條件要求 沒底線的答應才是蠢蛋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49:00
不用t大操煩,DPP黨團就可以聲請釋憲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4:50:00
到"如果提出釋憲服貿應暫停"我都還懂 可是這和為什麼不立法好像中間跳躍了很多東西?
作者: kazemi00 (一騎當千)   2014-04-11 04:50:00
哪有什麼爭議阿 這些東西當初加入WTO就登承諾會開放了阿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50:00
主張違法 就循制裁違法管道 就這麼簡單 哪有什麼不立個法?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51:00
邏輯嚴重錯亂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51:00
在現行體制,不分區票不就是黨意等於部份民意的基礎?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4:51:00
說你違法就違法 我有學生證
作者: kazemi00 (一騎當千)   2014-04-11 04:52:00
你不開放是等著被中共告上WTO嗎?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52:00
主張立個三小法的 最多等於認為立法怠惰 等於承認行政合法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4:52:00
而且為什麼是"釋憲服貿暫停"->"這樣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52:00
啊就立個法讓他合法就好了啊 哪裡難懂的
作者: tsgd   2014-04-11 04:53:00
本來可以用委員會討論的改朝野協商 包裹決變逐條審 逐條審又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4:53:00
到底合不合法,司法權都還沒說,你搶著立法幹嘛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4:53:00
新的法律等於新的爭議?法律人小感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54:00
不管依備查見解 或是比照行政命令審查 都合法 謝謝
作者: tsgd   2014-04-11 04:54:00
非要再疊床架屋設什麼監督條例 一群根本毫無法治精神的群眾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55:00
說合法的來講法條 合哪條法 說你依據哪條說合法的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4:55:00
說違法的 違哪條法 哪條法 說
作者: tsgd   2014-04-11 04:55:00
去看懶人包拉 不是最信懶人包嗎?
作者: easysmart   2014-04-11 04:56:00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56:00
不是違反哪法 是找不到法 不然去找出來給我看不好意思 本人完全不看懶人包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4:57:00
為什麼已經討論到該釋憲層次了 連合法是依哪條都不知道
作者: tsgd   2014-04-11 04:57:00
調查局好好做就可以 非要特偵組 政風處確實執行何須廉政署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57:00
連法條都說不出來半條 是要怎麼討論
作者: tsgd   2014-04-11 04:58:00
設再多組織 立再多法律都是空殼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4:58:00
一天到晚胡說八道 國家違法所以衝衝超高尚不就好棒棒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4:59:00
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出來講啊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4:59:00
再說決定要用什麼行政命令位階都是好幾個月的事了吧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5:00:00
兩岸關係條例第五條,這是現行有關兩岸協議的規範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00:00
我違規停車 所以你就可以把我車子偷走嗎? 是不是這意思?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5:01:00
幾個月前就已經決定的事最後三十秒才跳出來根本找碴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02:00
之前遇到的還會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5-2出來講也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5:02:00
討論法條最後都是跳針 才回到主張違法請循司法管道現在又要一次跳針嗎 解釋啥小法律保留重要性理論很累耶
作者: tsgd   2014-04-11 05:03:00
如果你不能認同兩岸關係條例第五條的立法精神 那就是各說各話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5:03:00
到底有沒有在討論啊 A說違法 B說違法 那就請司法裁決解釋你又來亂 亂說A說B說哪個是對的 笑死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04:00
你跟我講法律保留 那當成行政命令是怎樣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5:04:00
講得好像國家要亡了一樣催眠自己是正義英雄合理化暴行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04:00
又開始跳針了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5:05:00
邏輯嚴重出問題 不知如何討論
作者: tsgd   2014-04-11 05:05:00
至於大法官解釋 要援引支持服貿的論調不是沒有 329.520去看看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05:00
一開始的邏輯是: 服貿不是行政命令是法->需要審 如果想要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5:05:00
然後最後又在那一大套黨權過大違憲 違憲你去提釋憲啊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05:00
這麼重大的事情 30秒過的確不好 但這麼重大的事情 拖9個月都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06:00
不審也是很不好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06:00
所以應該是審查或監督條例二擇一 再不然就是釋憲之類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5:06:00
前半段都很有道理 後半段果然還是靠立場硬凹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06:00
其實馬總統真的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權力一把抓阿 不可否認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06:00
329只有說服貿不是條約好嗎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07:00
這麼明顯還看不出來喔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05:07:00
30秒哪裡不好?從頭到尾看清楚整個問題的人 都會認為不得不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07:00
沒法審? 那其他協議怎麼過的?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07:00
30秒明明就是當成行政命令
作者: tsgd   2014-04-11 05:08:00
他要是司法權有抓在手裡 今天王金平就是鄉下老漢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08:00
跟其他國家是國與國 是條約啊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08:00
馬英九至少要卸下黨主席 否則權力真的太大了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08:00
不然不小心選舉選贏了 立法院還贏過半了 怎麼辦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09:00
幹嘛挖國與國這個洞給自己跳...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09:00
三通是條約? 陸客自由行是條約?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5:09:00
沒人說你不可以抗議 非要非法佔領 不覺得不合比利原則嗎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09:00
我說跟其他國家好嗎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10:00
現在是服貿要審 但是要立個法說要怎麼審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10:00
我是問協議阿 之前那些協議怎麼通過的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10:00
先別說服貿 光是馬英九全力這麼大 就讓人不舒服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5:10:00
陷入了自己是正義英雄所以可以違法的迷幻快感就老實承認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1:00
怎麼李登輝和阿扁就沒讓您不蘇糊?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11:00
不管怎樣 交給一個人這麼大權力就不是一件好事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1 05:12:00
一般內閣制國家最大黨黨揆兼首相 行政立法一把抓很正常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12:00
蛆蛆有空去研究一下希特勒怎樣把德國搞成這樣 就會怕啦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3:00
好好笑 這話八年前怎沒聽到您講?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14:00
我有講阿 你怎麼沒聽到?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4:00
什麼時候講啦? 何年何月何日阿?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5:00
怎麼李登輝陳水扁你就不質疑他們權力過大?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15:00
新加坡貿易協定下禮拜就生效了耶 有沒有人要去監督一下XDD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15:00
新加坡又沒長程飛彈對準我們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16:00
吱吱:新加坡對我們沒有敵意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16:00
難道不會開放二類電信被竊取國安企業資料的問題?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6:00
大陸有飛彈對準日韓喔 可是日韓可是搶破頭想和大陸簽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16:00
有搶破頭?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7:00
沒有搶破頭?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17:00
新加坡那個算條約也要國會審吧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1 05:17:00
一個事件,各自解讀……從希特勒發跡過程也可以看出挾“民意”而忽略法制會變成什麼結果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17:00
那國會又是用哪一條法來審新加坡協定?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17:00
國會依什麼法審 怎麼審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8:00
蔡英文簽爽爽免監督OK 馬英九就是賣台亡國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18:00
審多久 要做那些評估這樣Y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18:00
我也贊成立個監督法案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19:00
剛才講過了 就算我違規停車 他就可以把我的車搶走嗎?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5:19:00
新沒敵意?搞不好想稱機搞倒台灣,擴大自己的經濟地位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20:00
那下次星光部隊來你就直接殲敵於灘頭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0:00
一堆吱說台灣會變香港? 為什麼不想成會變成新加坡?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20:00
新加坡需要回歸主國嗎?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20:00
快去再佔一次立院,抗議先立監督協定條例才可以生效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20:00
實際上國會就有方法可以審條約了 硬要搞個兩岸專用條款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1 05:20:00
跳過體制內的救濟程序,直接訴諸“民意”,這樣真的合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21:00
沒辦法 兩岸不是國與國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21:00
阿就體制有問題 懂?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21:00
一堆人搶著做體制有問題的總統跟民代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2:00
哈哈哈 好好笑 自己漏洞一堆還敢講別人漏洞?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22:00
體制都有問題了選什麼選,直接衝撞阿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3:00
就問你一句為什麼蔡英文簽不用監督你答的出來嗎?不要又來那套「時空背景不同」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1 05:23:00
而且反對黨不是沒時間……不用說從馬囧總統兼任黨主席開始算,假定他們一直到服貿送到委員會才驚覺完全擋不住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23:00
不是國與國就不能審喔 我不懂這邏輯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5:23:00
之前兩岸之間又不是沒簽過協議,為何當時都沒人覺得程序設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24:00
這時候就會自己矮化成兩岸不是國與國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05:24:00
計有問題?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4:00
你就直接講綠簽可以藍簽就是不行不就得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24:00
把人抹綠 老招拉 我也認同蔡英文要備監督阿~ 可是那時沒有學運這也就是這次學運的意義 懂?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25:00
我剛剛就一直想問自己承認不是國與國到底要怎麼辦...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25:00
勸你跟上時代 跳脫藍綠思維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25:00
我哪裡矮化 對岸不是國 憲法寫的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5:00
什麼? 沒學運 但是那個時候也沒有學生嗎?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25:00
因為學運領導人還在當小英青年軍 沒時間學運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1 05:26:00
這幾個月來他們除了擺爛拖時間外還做了啥? 覺得總統兼任黨主席權力過大? 還是兩岸協定位階不明確? 直接去聲請釋憲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6:00
我覺得吱吱老怕簽了被統實在非常可笑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26:00
阿我哪知 畢竟又不是每個時間點都會有類似陳林這樣的人物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26:00
可是"國內"的服貿 審查層級理當低於"國與國"的服貿..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7:00
叫別人跳脫藍綠思維 那你自己跳脫沒有?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27:00
阿 大法官就馬英九認命的 釋憲個屁阿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27:00
總統權力這麼大 民進黨還能拖九個月 真不簡單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28:00
那你就不要釋呀 有什麼問題?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28:00
釋憲顧立雄提過,但好像沒人理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28:00
回到一小時前的結論了 因為"不信任"所以怎麼做都是ok的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29:00
這時候又不相信司法了,講半天只要自己有機會輸的都不做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30:00
算了 講這種程序跟結構的問題 對你們好像太難了QQ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30:00
不信任也ok 可是那為什麼要信任新生出的監察條例 又為什麼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30:00
老K都答應要逐條審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31:00
只能說 有總比沒有好 要不然怎麼辦 隨便馬英九講?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32:00
有很好啊 只是絕不是民間版的......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5:32:00
@zsh對啊好難 你說的都對都通好棒棒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1 05:32:00
那不相信司法體系還有啥好談的……老美的大法官也是總統提名,國會同意後任命的啊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33:00
美國簽條約的權力在元老院也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33:00
對呀對呀 我們不懂所以可以去佔領立院政院 不就好棒棒??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33:00
不要再提美國了 美國國會跟政黨跟台灣差這麼多.....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34:00
阿你們就表現出不懂 狀況外的樣子 還是要我說你們好懂 好棒棒?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34:00
不會有鎖大門、拔麥克風、拆穿20秒撥水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5:34:00
差這麼多民間版幹嘛抄美國的阿??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34:00
是說我原本其實覺得有監督條例也好..但剛剛頓悟原來沒差 囧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35:00
阿 民間版都提出可以修改 供做參考 但是有五大核心訴求懂? 也沒人說民間版一定都要照做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35:00
講希特勒的人指著別人說「你狀況外」不就好棒棒?WWWW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5:36:00
給了一個版本 然後說你不用照做啦! 用意在?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36:00
從結果論來講 這時候硬要監督條例只是拖延時間 沒有任何好處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36:00
就是兩邊一直在結果論預設立場啊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5:37:00
總的來說就是他們怎麼說都通都對 只有他們好棒棒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37:00
放心 等到2016 蔡英文又會改口「概括承受」不是不能簽 不給馬英九簽而已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37:00
進全力推動兩岸交流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5:38:00
哈哈哈到時候看看對面怎麼鳥他們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38:00
昨天一進版看到有廣告「浙江企業實習團」站方好棒棒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4-04-11 05:39:00
派花媽去好了,花媽都喊南進南出了。超信任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39:00
站方態度 服貿→台灣都要沒啦進站畫面全黑無視版規站方態度 陸企實習→大好機會 快來報名唷~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40:00
站方態度→只要不給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40:00
噗 兩者層次差這麼多也参再一起講 這程度真的....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5:40:00
一樣呀!政府推的都有鬼 DPP推的都是愛台灣~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41:00
兩邊市場大小差這麼多 怎麼看都是台灣佔便宜 找藉口擋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5:42:00
就怕像2012一樣 南部的票開不出來 又要當在野的 對吧?
作者: easysmart   2014-04-11 05:44:00
大法官尚有五個是扁提名,且必須超越黨派,甲級動員要經過黨團常決議才成立,不是馬囧一人決定,原作律師推論太簡單了,絕招就是一堆似是而非的次議題烏賊戰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4-11 05:44:00
t72 論點好難懂。吃早餐慢慢看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4-11 05:46:00
今天立院開完會就會有新梗了 先洗洗睡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4-11 05:48:00
zsh的論點像是國會過半做什麼都是獨裁呀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48:00
t72312的比較有懂的可能...後面另一波亂鬥我放棄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51:00
其實還有黨產的問題還沒拉進來討論哩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5:51:00
民間版第一條兩國論 中共就打過來了 掰掰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5:51:00
以後選舉不能太拚 不小心過半變獨裁就要上街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4-11 05:52:00
的確是台灣民主的一大問題可惜蛆蛆不會承認這點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5:52:00
可惜民進黨隻隻暴民也不承認自己暴民阿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5:52:00
直接規定最多只能有一半席次好了?...XD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4-11 05:57:00
看z講話超跳。先把力氣拿去看嚴肅話題
作者: whityhu (安牛~不要跟畜生計較牛~~)   2014-04-11 05:57:00
野百合在當時有沒有違法? 現在看野百合有人會喊違法嗎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4-11 05:59:00
老實講,黨產不是問題,沒有黨產的才有問題沒有黨產就是把錢弄給某人讓某人去分配然後就是……「你們誰沒拿過我爸的錢」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5:59:00
KMT黨產不就從人民搜刮出來的?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4-11 06:00:00
問題是那錢本來就不是要給他爸的,只是轉個手而已
作者: pei28   2014-04-11 06:00:00
人人都有一票可以罷免政府,請尊重多數人投票的決定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0:00
以前戒嚴時期直接槍口對著老百姓搶地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1:00
野百合違什麼法 當時政府違什麼法 你倒一條條說說看不要整天打遊擊戰啦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2:00
違法就違法 不然你行政院衝完就衝司法院 總統府了阿 怕鬼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02:00
我倒是很想知道誰被軍隊用槍指著搶地了 wwwwww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6:02:00
我想直接跳到結論 反正不都漢族欺負原住民 但同是非洲生 XD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3:00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6:03:00
(其實我也想知道用槍指著搶地這段 而且是認真的想瞭解...)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4:00
戒嚴時期根本沒有新聞自由可言 這種事誰敢做紀錄?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4:00
民進黨好像那八年貪得更嚴重吼 知知有個特性 做了什麼事情兜不承認 奇怪也栽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6:05:00
...z大好像撤退了 不然他主張跳脫藍綠 兩位應該辯論一番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5:00
又到了清晨時間 一堆知知過來被打臉的時候了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5:00
好笑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DPP 8年貪的比KMT 百年老店多的錯覺?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6:06:00
然後某數字事件有史料 你說的沒有...我只好放棄好奇睡覺去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6:00
喔對啦 美國兩百年歷史貪最多啦 民進黨只有八年啦可笑的邏輯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6:00
要不要問問全台黑道樁腳大多挺誰?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6:07:00
邏輯真的超可笑哈哈哈哈哈啊哈KMT百年跟8年比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7:00
鄭太吉 羅福助 你們敢不敢聊?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7:00
你拿證去出來阿 守法的人是看證據說話 不是靠意測你就是一堆在那邊自我感覺 結果做過的事都不承認 顆顆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8:00
蛆蛆曉不曉得台灣黑金政治?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6:08:00
連黑道樁腳挺誰都可以拿出來講成是KMT的錯了哈哈哈哈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8:00
民進黨阿扁打黑金打到哪裡去了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09:00
打到自己變黑金 國務機要廢變他家的尿布眼前還一位知知愛著他 喔 好可愛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09:00
光鄭太吉土皇帝在屏東殺人斂財 就夠令人髮指了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6:09:00
不要在這邊白天叫黑道晚上叫大哥啦!!!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0:00
以前KMT 林宅血案 江南案 你們怎麼不敢講?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1:00
你去反鄭太及阿 我相信沒人會擋你 可惜你都再帶頭反一些沒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1:00
還有李師科案 可憐的王迎先 能在警察的看管下跳河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2:00
早就被逐出台灣了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2:00
戒嚴時代的事情也在講 那你怎麼不去反李登輝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3:00
他現在幫你反服貿說話你就不反他 雙面人真可笑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3:00
違法? KMT違法玩更大 官商勾結 殺人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6:14:00
怎麼越扯越遠拉~~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4:00
戒嚴時期怎麼不能講? 戒嚴結束還不到30年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4:00
沒正據就不要放屁了啦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5:00
那以後記得 有人捅你一刀 就不要太計較 記仇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6:15:00
(其實是可以講你也正在講沒人能阻止 但真的偏離主題了...)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6:00
試問你講的是現在政府做的事情嗎?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6:00
起碼以前的228 澎湖713事件 到現在的林宅血案 江南案
作者: Octavius1202 (GG Din嘎~)   2014-04-11 06:16:00
你把重點搞偏了 論要件打嘴砲誰都會 重點就在違法性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7:00
阿不就再扯以前另外一個政府的事情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7:00
好笑 KMT犯罪 有受到制裁嗎?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18:00
原來還有以前的中國國民黨跟現在的中國國民黨之分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8:00
DPP犯罪 有受到至材嗎?你現在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18:00
扁八年為什麼不制裁? 阿扁是不是共犯呀? wwwwwwww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6:18:00
雖然我知道沒用還是提醒一下 其實KMT/DPP/各黨都是"複數"
作者: Octavius1202 (GG Din嘎~)   2014-04-11 06:18:00
法律人變成只論TB的機器的話...給電腦判就好不用人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19:00
喔 好阿 你殺人 妳兒子承單阿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19:00
那你快快加入國民黨 照你的說法搶地殺人都無罪嘛 快加入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1 06:19:00
把不同年代不同官員不同事件不同"兇手"包裹討論太草率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20:00
的氣出在另一個人身上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0:00
現在國民黨更會官商勾結 看看國泰蔡家養的多肥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20:00
國泰蔡家是馬英九上台才肥的嗎? wwwwwwww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1 06:20:00
插嘴問一下,TB是什麼?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21:00
更會 證據呢? 我相信國民黨會 但我不信DPP這次沒違法我不信他們以前沒勾結就有人阿扁有錢了 還要去捧他LP阿還敢戰 可笑 專講一堆猜測或以前的事情結論就是現在自己違法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3:00
我可沒說佔領立院不是違法的表現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24:00
以前DPP最愛講連戰的錢多髒 查了八年也查不出個P來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4:00
佔領立院是面對執政黨偏離民意的最終手段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1 06:25:00
另外T大和h大都冷靜點……離題很久了&兩邊互相翻舊帳翻不完的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5:00
我們不是四年投票選個皇帝出來的驢子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25:00
阿你是不是又來一件意測了 民意何來?那我直接點名妳們雙神是台獨份子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26:00
台獨份子要台獨喊黑箱算什麼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6:00
舊帳? 是有多舊? 歷史事件很多會造成數十年的影響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7:00
民意? 如果真的那麼挺服貿 怎麼不出來講?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27:00
馬英九無能 但你喊的時候 黑箱 妳們就是想洗腦麻
作者: crazy1988 (crazy1988)   2014-04-11 06:27:00
h大放過自己吧! 你也知道無下限的~~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27:00
現在就是要你拿出軍隊拿槍搶地的證據你拿不出來呀?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8:00
奇怪了 怎麼我又變成台獨分子了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28:00
喔 一群人違法不用被抓被趕 在那邊喊說別人怎麼不來違法的喊抓賊啦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28:00
要翻舊帳可以嘛 拿證據出來 光一句很黑啦就可以糊弄?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6:28:00
怎麼 挺服貿就要去跟那些學生一般見識?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06:29:00
那影片算啥證據呀?你有證據怎麼不去告發 還是要當共犯結構一環呢?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29:00
學生而已? 多少教授 醫生 高知識分子出來發聲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30:00
他告發沒人理他啦 他一定要喊黑箱 大陸人黃蟲 資訊維安單純學生才會挺他啦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6:30:00
政府的確無能 竟然放縱學生成這樣...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30:00
你說這些人都是一般見識 難怪何大一是37仔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31:00
然後你們可以讓一個罵這麼了不起的人37仔當立委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6:31:00
我還以為醫生是秉持著醫療中立的立場去的 嘖嘖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31:00
我奉勸你 你要戰就戰這件事 你打遊擊戰 民進黨也一樣等級啦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32:00
我也不是KMT的 只可惜隻隻就喜歡幫人貼標籤他的美美DDP 24天浪費多少社會成本就在眼前 還可以沒看見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11 06:32:00
高級知識分子? 鄭xx 郝xx? 他們對我來說已經信用破產了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4-04-11 06:32:00
呵呵 當年紅衫軍我就不曉得有這種自發性的醫療隊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33:00
紅衫軍有去攻哪裡嗎? 紅衫軍帶頭的是誰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34:00
是你們DPP的你怎麼沒挺就跟你現在沒反李登輝一樣是不是有人挺你就開心壓????所以你反的到底是什麼 你討厭服貿還討厭KMT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1 06:35:00
這些你自己也知道 阿又不承認 超好笑
作者: playourole (健康第一)   2014-04-11 07:03:00
黨>法 這是為了中華民族大一統的未來 吱吱退散!!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04-11 07:05:00
這次政府違反體制 但司法救濟緩不濟急 前大法官許宗力有提出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04-11 07:06:00
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失靈 司法才是維護者 但我國司法救濟真的太慢了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4-11 07:11:00
這是我以前刑法助教,李茂生的學生...
作者: sad010 (sad)   2014-04-11 07:12:00
還在跳違法... 哪邊違法了? 當初可是小央訂出來的條款呢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4-11 07:41:00
理性論述先給推 不過邏輯推導間似乎略帶了點預設立場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4-11 07:43:00
也忽略了國際談判的基本常識 為啥會30秒的來龍去脈也沒去看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4-11 07:44:00
把長達一年整段服貿事件 切到只剩下整府程序有問題的這段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4-11 07:45:00
來討論 還是有斷章取義之嫌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4-11 08:02:00
樓上中肯
作者: tknamco (Pelle Pelle)   2014-04-11 08:06:00
扯了一大篇還是違法啊,騙稿費是嗎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4-11 08:08:00
bt9527完全命中被模糊的焦點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11 08:13:00
……………………………………………這篇在寫什麼??????
作者: amano (多愛自己一點)   2014-04-11 08:16:00
push
作者: purin3333 (小波)   2014-04-11 08:50:00
台灣國人民何須理會中華民國法律?
作者: purin3333 (小波)   2014-04-11 08:54:00
看到台獨搬出來就知道已經不用再跟活動談法治了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11 09:03:00
綠屍表示:公民不服從超法規祖卻違法事由不是開玩笑 昨天上課有個傢伙就講這講了一小時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11 09:04:00
後來我就中堂跑了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4-11 09:06:00
大家都把學生破壞東西視為比政府違法還嚴重
作者: steve5 (峰)   2014-04-11 09:09:00
如果你真的認為學生破壞的只有物品 那你也想的太簡單了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4-04-11 09:12:00
學生在踐踏民主
作者: washltz (羊)   2014-04-11 09:25:00
黨主席用黨紀綁架國會導致行政權暴衝,說沒違法真是…
作者: tomliang212 (梁龍)   2014-04-11 09:27:00
鍾慶禹 我大學同班同學......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11 09:31:00
因為愛台灣就合法
作者: TOJIKO (hyphen)   2014-04-11 09:34:00
"用黨紀,違法"這件事還是這次學運才第一次聽說
作者: annie91084 (小豬)   2014-04-11 09:36:00
最討厭這種"你爺爺殺了我爺爺所以我可以拿石頭丟你"
作者: annie91084 (小豬)   2014-04-11 09:37:00
還在戒嚴時期喔=_=
作者: Ferysis   2014-04-11 09:43:00
前一小段學生違法完全同意 後面講到黨章黨紀就根本亂寫
作者: Ferysis   2014-04-11 09:44:00
現在是立法權要伸手到行政權去了 關黨紀屁事
作者: Ferysis   2014-04-11 09:46:00
先不說現在法院認證黨紀名存實亡 真的夠民意有政黨挺還不
作者: Ferysis   2014-04-11 09:47:00
會變天? 更別說一票脫黨參選或變色參選還選上的例子多的是
作者: Ferysis   2014-04-11 09:48:00
台灣完全無法制衡的是立法權 絕對不是三天兩頭被罵被叼的
作者: Ferysis   2014-04-11 09:49:00
行政權 就連美國立法權獨大的問題也是這幾年都有在討論
作者: eyenet11 (吉他)   2014-04-11 10:25:00
回tina1007,這篇叫為飛作歹二人組準備面對法律制裁^^
作者: lldavuull (小哲)   2014-04-11 11:02:00
只是不滿贏者全拿的多數決吧,可能要內閣制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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