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黨籍確認 馬提「王道歉」三條件

作者: ubs2000110 (動靜皆宜)   2013-11-20 16:29:56
記得電影蜘蛛人有個橋段蜘蛛人在一場格鬥中希
望能贏得比賽後用獎金買車,後來他贏了,可那個
老闆耍詐而沒有給他應得的錢,當他憤怒的離開,這
時正好有人來搶劫了這個老闆,而他也沒有動手阻
止而是讓那個強盜跑了。可是他剛走出那幢樓就發
現他的叔叔被劫了車,而且中槍傷重而不治。當他
追上了劫匪,但卻發現此人竟然就是之前自己放走
的強盜
我想跟大家談的是或許你們很討厭馬英九,不過討厭
歸討厭,做人還是要有是非,對就對錯就錯,不能因人
而異,若只因討厭某人就把事非價值拋一邊,或許看到
討厭的人陷於窘困跟失敗的處境可以洩一時心頭之氣,
但是真正對於自己或整個社會卻是有害的
正所謂『禍兮福之所倚 福兮禍之所伏』,面對大是大
非就該把個人的厭惡暫時放下,否則就如第一段所談的
一樣,最後受害最大的還是自己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2-01-20 16:33:00
馬自己都沒有是非了 你認為是非在哪裡?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2-01-20 16:36:00
有是非 KMT應該要送王走立院的行政調查處分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2-01-20 16:37:00
黨內解決 還開條件 道歉就好 昨天年代面對面紀國棟還差點說出真話 我看了噴飯
作者: hikki82119   2012-01-20 16:46:00
真是太好笑了~黨紀都沒用了還送王到立法院~
作者: Hfy0920 (Hfy)   2012-01-20 16:48:00
立法院有用? 看看科科民
作者: hikki82119   2012-01-20 16:48:00
今天的新聞不是說要王道歉 那就法院見?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2-01-20 16:54:00
媽的,上網看圓仔竟然在給我睡覺。http://hichannel.hinet.net/panda/
作者: hikki82119   2012-01-20 16:58:00
人民一直都是雙重標準 會計法的時候那時候可沒放過立法院 甚至上綱到總統叫馬英九出來擦屁股
作者: hikki82119   2012-01-20 16:59:00
那時候馬英九放棄大是大非 人民會放過他?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2-01-20 17:10:00
雙重標準的事609好嗎?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2-01-20 17:12:00
我只對老馬明明沒佔到氣場就要發大絕這種做法覺得很無言.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2-01-20 17:13:00
你MP不夠怎麼可以詠唱伊歐那真??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2-01-20 17:28:00
還在大是大非XD
作者: fuda (ya 終於拿到啦)   2012-01-20 17:40:00
你的文章放在北檢起訴書黃世明上面完全合適 北檢還幫馬找理由
作者: fuda (ya 終於拿到啦)   2012-01-20 17:42:00
犯罪把風都有罪了..都跳進去了還幫忙黃拿刀沒事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2-01-20 18:30:00
為什麼馬英九要處理王金平一定要讓國會自律?憑甚?國會自律作為某些學者對王柯事件的標準答案多久了他自律了沒有?沒有的話那些學者還有什麼話講?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2-01-20 18:31:00
政黨也是民意的組成,特別是現在有政黨票憑甚黨紀處分不行,要去讓那群立委自律法院把自己的鼻子伸進政治問題裡面還不知自省更可嘆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2-01-20 18:37:00
還幫忙黃拿刀勒 洩密罪只有該職務的人有保密的義務 連成立條件都搞不清楚 反正就是要馬狗下台 早說嘛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2-01-20 18:42:00
http://ppt.cc/6bfC 最典型例子 洩露出來後就不是秘密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2-01-20 18:43:00
最好的方法是發動公投罷免所有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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