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仲丘案最大「被告」是司法院(錢建榮)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2:00:47
: 但是司法院卻長期容許他所掌理的「審判權」有一部分割據給行政院國防部
: 所屬軍事法院,還讓最高法院之下有個最高軍事法院,並全由「穿著軍服」
: 擁有軍階的軍事審判官審理。
呃…錢法官大致上講的沒錯,但關於軍事審判流程得說明一下
尉級、士官兵:地方軍事法院(初審)→高等軍事法院(二審)
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三審)
死刑、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三審)
校、將級:高等軍事法院(初審)→最高軍事法院(二審)
→最高法院(三審)
終審機關是普通法院沒問題,就是所謂「最高軍事法院」
其實僅為與尉級、士官兵有別,而專門處理校、將級的二審機構
那個「最高」只是象徵軍審體系審理高階軍官的意味,無實質意義
說它自HIGH也行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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