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不能臨檢喔?

作者: ask1234 (ask)   2013-07-25 18:08:33
警察要行使職權,當然要依法,依啥法?就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條」寫得很清楚,警察職權包含了
「為了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
分....~!@#$%」,所以,這些警察可以依法查證這個學生
的身分。
一、那什麼是依法查證身分?
(注意!!警察若不依法查證身分,那查證身分,可就不是警察的職權了)
這些警察要如何依法查證這個學生的身分?
既然這些警察要依法行使職權,首先要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3條」
(來源:http://0rz.tw/gJBnc ),先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並應告知事由。
因此,這個學生可以要求這些警察先出示證件,來證明自己真是警察,
並且,要求這些警察告知為何要查證他的身分的事由。
如果這些警察沒有穿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又或者沒有告知為何
要查證他的身分,這個學生可以拒絕這些警察來查證他的身分。
二、這些警察可以在何情況下,查證這學生的身分?
警察可以因為女孩子長得漂亮,想知道她住哪,就查她的身分資料嗎?
警察可以因為心情不爽,要每個人都拿身分證給他看嗎?
警察可以因為沒有因為,毫無理由,查證別人的身分嗎?
當然不行,不要以為警察最大,想查誰的身分就查誰。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6條」(來源:http://0rz.tw/FZngj )寫得很清
楚,只有下列幾個原因:
********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
********
這個學生若懂法,應該讓這些要查證他身分的警察,先出證件表明身分,
然後,要求這些警察告知他,他在大庭廣眾下,眾多記者、攝影機、警察
的眾目睽睽下,站在那裏,這些警察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6條」的哪
一款,來查證他的身分。
沒有第6條規定的理由,警察可不能查證他的身分。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5 18:25:00
好像問題是在發言回答的白衣男沒穿制服...學生?喔~已解決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3-07-25 18:47:00
不覺得一跟六好像都合用嗎?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3-07-26 00:36:00
警察有回答他為何要盤查他身份
作者: yourway2034 (YourWay)   2013-07-26 13:42:00
警察不就一直說是因為你在管制區內逗留所以盤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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