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知道的道友已經達到超過十位數字了(也還沒到百啦 該高興還是難過XD
大家都看過第一篇了 或許還是有點緊張 那我做個小補充吧
1.到底告我的是誰?
相信大家收到的傳票上案號都是陽股他字2997號 至於這個字號政黑早就友人題到了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45045934.A.8AB.html
早再一個多月前大家都還沒收到傳票不知道此事之於 就能說出該字號的
建盤科南合理的推問一下 這位"網友" 推論就是原告吧(大清歷律 推論有罪嗎
如果真的不幸大家要進入偵查庭開庭 原告因該就是這位沒錯XD
2.我到底為啥被告
這個問題連我也想問 本人早在三年前就跟政黑網友有過互告的官司
深知"網路言論需要負起責任 不要以為用ID匿名就可以罵人"的道理
我想這個問題 只要事對方認為"它被罵到了"它就有那個權力告你
目前檢察官要釐清的也是這部分 傳換關係人 確認案情
我自己會說 我是真對網友張貼的新聞報導批評新聞內的事件 新聞報導乃公開可受公評
至於大家 我認為只要各位據實回答 檢察官應該也會審酌大家的態度和說法
或許就判處不起訴處分 現在大家的身分都還只是關係人非被告 不用太過緊張
3.如果身分確定是被告了那怎麼辦
來,先深呼吸一下。接下來要告訴你 被告=/=有罪 只要有人遞狀告你你就是被告啦
沒那麼嚴重 如果事被告的話 就應該把對方告你的文本 你推過的文字好好的紀錄下來
接下來回去慢慢想 要怎麼應對 可能要面對的就事法庭的訴訟和辯論
4.後談
還是那句老話"網路言論需要負責" 當版主我最想作的就是不能罵啥蛆蛆猴子一類的
因為這些都是非常直接且明顯的公然侮辱(可惜這論點不被接受 後來就 不提了...)
當初我會這樣說 絕對不是希望"限制大家的言論自由"
而是希望大家不要碰到像我這樣被告 我從99年八月收到第一張傳票
弄到最後101年九月才收到二審判決確定的判決書
(這種小案子只有二審啦 PTTLIFELAW還有人想打到最高法院 笑)
法律程序漫長 更重要的是在判決未確定前的心理壓力 尤其是被告方
一定要等判決出來看到不起訴處分或者無罪 心中的大石才放的下來
你們現在心中的焦慮 我都懂
但是只要大家放鬆心情 據實面對 相信檢察官它們也會衡量司法資源是否濫用來處理
祝大家都收到不起訴處分 就算轉被告的也能無罪脫身 感謝大家一起走過政黑大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