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作者很認真地在我的研究基礎上想要加強論證,其實沒啥意義。
更扯的是,硬要把顏清標跟吳健保算進來,你幹嘛不把陳水扁跟張花冠、陳明文、
陳瑩、陳哲男、謝長廷、莊碩漢、鄭弘儀、邱義仁、黃芳彥、蔡英文、李登輝等人也
都給算進國民黨好了。
進一步來看,坦白說,該文有個很大的漏洞我當時沒有空去指出來:
表面上該文一直在蒐2008~2012年的資料,但其實相當比例的人犯事根本
就早於這個期間,只是剛好司法在這段期間宣判,卻也被列入。
其中還有兩個讓我更覺莫名其妙,裡面有兩位擔任國民黨立法委員是在2000
年之前的事,結果他們因為私領域的問題觸法,也要計在國民黨的帳上?照這樣說,
民進黨淡水鎮黨部主委當時的蘆薈事件,也要算在民進黨的頭上嗎?民進黨黨員撕掉
邱毅的假髮,我可以視為民進黨授意的嗎?
再來補一個漏洞,裡面約6~8位長期是無黨籍參選,只因為在2009、10的選舉
中代表國民黨,結果他們過去的問題被司法控訴了,這位作者依然視其為國民黨籍。
你不可以同時將「犯事時是國民黨,起訴時是非國民黨」以及「犯事時非國民黨,起訴
時是國民黨」兩者同時交互使用,這樣有何標準可言,反而變成為極盡所能的羅織了。
個人一向支持這種對單一政黨的總檢討,這也是給單一政黨在提名和任用黨員時的一種
警惕,但這樣的作為應該要建立在「資料正確、標準一致、毋枉毋縱」的基礎才有意義,
否則就便成漏洞百出的文宣資料。
你要知道,寫出這樣的「爛人包」,資料正確的責任應該在你而不是我,我看這位作者
長期拿錯誤百出的文章做宣傳,實在是覺得這種行為很沒格調,忍不住才出手整理。
你要知道,長期用錯誤的資料,這根本是在「毀人名節」。你以為自己在修理的是國民
黨,但請問,那些被你無端長期用錯誤資料指控的人,你難道不該道歉嗎?
喜歡在網路上為某陣營的人講話,是你的自由,我尊重。
但長期指名道姓毀人名節的行為,我打從心底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