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5-21 11:25:34#1e9rvpI0 (HateP_Picket)
這篇兩位版主判一組違規 公告解釋是差一個字 #1e9zXJVY (HatePolitics)
不要貪污就好了
別貪污就好了
別貪污就好了
但這組看起來不相似嗎?
現在4-6,4-7是要完全一樣嗎?
#1dxBrrRB (HateP_Picket)
KONAMI這篇兩位版主是判違規的
講看看?
講看看?
講看看阿?
這樣不是也差一個字?
如同前面一篇建議文
請問這兩條相同/相似到底標準在哪?
如果要改成全部相同那要不要把相似拿掉啊?
雖然感覺會造成大量洗文。
這兩條標準很浮動耶。
作者:
Berotec (備勞喘)
2025-05-21 11:26:00什麼日子啊今天政檢18羅漢都來了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25-05-21 11:35:00笑死 冤獄 前科數認定過於寬鬆 就等著一堆鬧版文吧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5-05-21 11:48:00媽祖讓你帶五星紅旗了嗎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5-21 12:01:00期待板主們討論回覆主題
作者:
Berotec (備勞喘)
2025-05-21 12:03:00我覺得不是差幾個字 而是語意阿當然 語意相同 但結構不同那又是另一回事語句結構相似 語意又相同的 我會判相似啦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5-21 12:05:00所以這兩個案例是一致的吧
不要 跟 別 這個還有換個字 多一個阿 跟沒有一樣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5-21 12:56:00這章節防的是鬧版洗文,相似認定用的跟3章一樣蠻奇怪的,我看前面幾個執行下來出水桶後都很安分,這才是這章節設定的目的吧!我自己認為不要貪污跟別貪污根本同一句話符合相似這點,以上我個人想法,還是以版主共識為主,目前B跟F不一樣,那等嘍
沒有不一樣吧第一段他也覺得可以接受阿他講看看如果改成說看看我也可以接受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5-05-21 15:42:00政檢十八羅漢有人畜雜處嗎?要不要統計一共會有幾隻腳?如果我發現有賤畜混進來,可以檢舉威脅牠嗎?她會不會哭回去當妳的活摘器官啦!學臺灣國自由獨立人逛什麼批踢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