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請問gerund,前科改成不分章節了嗎

作者: LearnLong (學長)   2025-05-21 10:34:33
4.各項違規依違規事項所屬章節處置,連續違規者依各章節區分違規及前科數,板主得以
視情節給予處分,並依連續違規條文計算水桶天數。
請問這個依各章節區分違規是已經修改掉了嗎?
上次5月15日這個案子我就有疑問了,只是懶得說
人家前科是第二章,再犯是第三章,這樣算前科(1+1)嗎?
文章代碼(AID): #1e9WhcAO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323622.A.298.html
今天5月21日剛發的這個案子
文章代碼(AID): #1eBJbMvi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794262.A.E6C.html
也是一樣的情況
請問現在對於前科的規定是修改了嗎?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25-05-21 10:39:00
水桶天數=判決水桶*(前科數+違規數)
作者: LearnLong (學長)   2025-05-21 10:39:00
另外chrisjohn214明天出桶,他的申訴案硬生生被吞了?你要不要回隱版問問「不分章節」有沒有修改掉?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25-05-21 10:42:00
要按照你這樣區分的話 同一人一年內就不會有前科了
作者: LearnLong (學長)   2025-05-21 10:44:00
會嗎 我記得有個人一個月內就可以超貼兩三次那你的世界裡面 先犯第二章再犯第三章是70天先犯第三章再犯第二章 只有14天這樣嗎??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25-05-21 10:54:00
判決水桶數<----這個能理解嗎?
作者: LearnLong (學長)   2025-05-21 10:57:00
那你告訴我「依各章節區分違規」具體能怎麼發揮作用這8個字是多餘的?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5-05-21 11:02:00
版規寫得很清楚「依各章節區分違規」,過往板主都是以章節來區分,現在你兩個同事也是。就你的理解很特別耶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25-05-21 11:08:00
前科數這有討論的空間 先依另二位版主之標準改判
作者: Berotec (備勞喘)   2025-05-21 11:09:00
怎麼一大早的這麼熱鬧
作者: LearnLong (學長)   2025-05-21 11:24:00
ke0119記得也改判,不要說一句動一下回來這篇吵啦,你要說認定寬鬆會怎麼樣那也是你去跟另外兩個版主battle,讓他們把標準拉到跟你一樣。現在是上下幾任就你特殊,你怪我洛?你那麼在意嚴刑峻罰,那你要不要先往上看一下還有多少案就差你一票還在那裡一直擱置著???????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24 12:25:00
真的很驚訝當版主的人連這種基本的事都可以不知道要選板主從來都跟顏色無關,有沒有真的做事,或者去看板規才是重點只是政黑綠粉從來不懂這種事,難怪3R這次也投給五毛
作者: Sinful (記憶隨時間逝去...)   2025-05-24 12:28:00
沒辦法,樓上就是啥都不會,才會不當版主嘛Q_Q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24 12:35:00
不知道哪來的路人怎麼越來越多了
作者: Sinful (記憶隨時間逝去...)   2025-05-24 12:37:00
真的,樓上都快沒人認識了呢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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