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c1IPs8C 判決

作者: GrafRaphael (德國冰酒)   2024-03-29 01:24:44
一、申請人ID:
GrafRaphael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c1IPs8C
三、要求重審理由
2.發表文章須4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外文以單詞計算。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轉錄文章字數
計數。
(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他人文章、他方平台及轉錄/發表新聞內容不計入)
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l.「新聞」、「轉錄」、「舊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或社論標題且從頭張貼,
不得任意刪減。此類文章內文應張貼完整原標題,
轉錄來源為FB/推特,則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此文章有4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也有完整轉貼新聞標題內文,並未刪減,新聞來源也很明
確來自公視,並未違反版規2-2
若有違反版規,板主應提出明確而具體的理由,否則不應判決水桶且應撤銷水桶判決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3-29 03:10:00
心得部分未滿40,維持原判水桶原因在你所貼的板規2-2已經很明確了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4-03-29 12:28:00
字沒滿就是違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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