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多篇文章 zeuswell 政黑檢 7-2 7-3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04 17:51:15
一、檢舉人ID: JustSad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除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外,
且內容限討論板務相關,另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
酸人等行為,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者,處以水桶90天之處分。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惡意
以推、發文方式影響板主判決、對板主判決或程序進行強烈情緒性及爭議
性言語等,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第一篇文章代碼:#1ZDgxUVY (HateP_Picket)
第一篇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528094.A.7E2.html
第一篇內容已經陳述過:
第一篇檢舉的文章代碼#1ZDT6x9p (HateP_Picket)
該篇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471483.A.273.html
zeuswell拿建議文當私人信件公開指名設定我為黑名單;
要通知我,可以私信,這裡是政黑檢,不是私人信箱。
而且該篇建議文主題、內容、推文,皆與我無關。
我也未曾在該篇推文,講這幹嘛?
要嘛引戰、要嘛鬧板!
第一篇檢舉文又引出zeuswell兩個重點言行:
1、多次於答辯提及黑名單。
自己開的頭,怎麼我後面就不能提?
兩套標準,只能自己放火還不許別人點燈?
我是不是被設為黑名單跟有沒有違反版規有關係?
既然已經知道無緣由說設黑名單被我檢舉還說這…
不是引戰?不是挑釁?還有臉說別人疑似在酸呢?
既然多次提到黑名單,怎麼又全無遺漏能見推文?
2、第一篇文章後段zeuswell又故技重施,拿答辯當論壇當檢舉文。
我的檢舉文zeuswell無法編輯修改,就未截圖。
覺得我有修改推文,應該是另案檢舉(事實上zeuswell後來也檢舉了),不是在此文繼續推文挑釁、鬧板。
我也有被帶偏,但一碼歸一碼,有檢舉、有違規,該怎麼罰就怎麼罰。
第一篇zeuswell
1、自己再次帶頭提到黑名單,挑釁、引戰。
2、拿答辯當檢舉文繼續挑釁、引戰、亂板。
第二篇文章代碼:#1ZE14b-M (HateP_Picket)
第二篇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618789.A.F96.html
該篇答辯文在我的角度看來是上輩子的恩仇。
自從zeuswell在政黑侮辱我被我檢舉水桶後,自知打開了馬蜂窩,可能造成板主群與群組審核標準的負擔。
我已經罕見出現在政黑、政黑檢,足跡歷史可查。
更別說追逐zeuswell提醒她落選的事實,以前有;
當初是她口口聲聲說要在政黑檢舉我,我才天天上門。
不管是不是孤獨寂寞,還是被我冷落太久,都不是挑釁亂板的藉口。
該篇文章zeuswell又再次提到黑名單。
覺得別人酸,自己一直提黑名單,就不酸不挑釁?
我已經檢舉zeuswell她仍舊故意一直提黑名單,這不叫挑釁?
她未曾檢舉我提醒她落選,可見不是未達檢舉標準,就是超過檢舉期限,哪來酸不酸的指控?
第二篇答辯內容不是挑釁、引戰,就是亂板。
第三篇文章代碼:#1ZE1lBJV (HateP_Picket)
第三篇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621515.A.4DF.html
第三篇zeuswell馬上檢舉我,可得出幾個重點:
1、不大器,錙銖必較,她自認為有五成把握絕對會檢舉。
2、承上,她自己認證,前幾篇指控我酸不酸,只剩這篇附上內容能檢舉。
3、承上,她如果認為檢舉我的內容屬於挑釁、引戰、亂板,她同樣行為的動機皆是如此,才會檢舉我。
4、利用編輯文章影響答辯人答辯內人,亂板。
板規答辯人24小時答辯的設置,違反雖然未設罰則,但違規行為可大可小,就是亂板。
第三篇檢舉我的內容若成立,自證前面挑釁、引戰的動機;編輯影響答辯,亂板。
第四篇文章代碼:#1ZEMtNOm (HateP_Picket)
第四篇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708055.A.630.html
第四篇文章zeuswell檢舉我,印證幾個重點:
1、她在第一篇的推文失去正當性、沒必要,可見第一篇推文動機可議。
如果她這篇不檢舉,或許還可推稱沒有檢舉要留下時間截點證明。
這篇都詳實記錄檢舉我了,第一篇推文是在哈囉?
足見第一篇推文的狼子野心,不是挑釁引戰,就是當成自己私人信箱、鬧板。
2、她的指控,只要她自己覺得有五成把握,必檢舉。
呼應了她上一篇檢舉文中我所陳訴的事實~
不必裝大度,妳的度量政黑皆知。
這不?立馬大手一揮拍在自己的臉上,毫不手軟!
3、文中我所言是「發現妳的人品如此,就懶得跟妳糾纏…」
我不知道她為何覺得自己人品卑劣至極?
自業自得,別扯到我頭上!
自己覺得自己人品卑劣至極還能檢舉別人,黑人問號?
4、板規寫的清清楚楚,她曾自詡是政黑最懂最熟讀板規的寫手。
8.若檢舉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接受審理已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
修改文章或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違者處以水桶60天之處分。
她可能被淚水模糊了雙眼,我把重點再列一次。
『若檢舉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接受審理已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
第四篇如果不是明知故犯、亂板,可能我檢舉完會刪除。
第五篇文章代碼:#1ZEccVgA (HateP_Picket)
第五篇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772511.A.A8A.html
http://i.imgur.com/wwdPGmp.jpg
第五篇文章我覺得與建議文無關。
濫用建議文,挑釁、引戰、亂板。
用建議文挑釁板主,罰不罰都是兩難,但亂板意圖明確,沒人檢舉我檢舉。
第六篇文章代碼:#1ZEf2Rur (HateP_Picket)
第六篇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782491.A.E35.html
答辯提到~
zeuswell: 文管我黑名單開放與否就是跟檢舉有關?
我這串檢舉,她幾乎篇篇都提到黑名單(雖然我一樣信不過她),這句叫囂…
不是自打臉想威震四方,就是挑釁、引戰,亂板。
我又不是吃素的!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10-04 19:02:00
開頭先問,你一篇文要檢舉「幾次」啊?你知道每篇文一罪一罰而已嗎?照你這種一堆「如果」或是猜測性質的檢舉法,一句話就檢舉一次,我也可以寫好幾篇,但這根本就是濫檢,我不做。1)你答辯提我黑名單你的內容我都沒檢舉,你反過來檢舉?對我來說就是答辯的一部分啊,但我請問去用別版推文攻擊我「人品」算是答辯嗎?2)我發現你「刪除推文」,問可否可以這樣做,也是跟版務相關,有什麼好檢舉的?另外,你知道「發文者不得刪除、修改文章或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違者處以水桶60天之處分。」中間有個「、」嗎?跟版主有沒有標記或受理有什麼干係?只要刪修就是違規。3)在你出桶後,我照小組提的標準認為只有當推文「大部分」都是在酸我落選才會想檢舉,不檢舉你是因為未達「大部分」的標準,反之,若你第一篇檢舉能成立,往後只要有「一句」提到我「落選仔」,那就進桶吧。不過我看我們可以一起先桶很久,但我是沒什麼關係,你有沒有關係我也不care4)很抱歉後,我建議文中跟推文都有「討論事實」,你這種標準只是在濫檢5)我實在不會去學你檢舉別人答辯內容怎樣,只要跟版務相關、不罵髒字就好,我也不會跑去翻別人別版推文在回來這邊攻擊人家人品。最後再強調一次,請問可以讓人一樣的一篇文一樣的版規,檢舉完又檢舉、檢舉完再檢舉的嗎?在這版我第一次看過這種事現在連正常答辯內容都會被檢舉了,太厲害了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10-09 14:09:00
第一篇 重複檢舉 不受理第二篇 未達待判第三篇 雖無罰則,但屬違規,待判第四篇 未達,待判第五篇 重複檢舉 不受理第六篇 未達待判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10-31 16:26:00
同sos板主。第三篇違規部分提醒當事人多注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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