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ZDgxUVY zeuswell 政黑檢 7-2 7-3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01 18:06:25
一、檢舉人ID: JustSad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除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外,
且內容限討論板務相關,另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
酸人等行為,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者,處以水桶90天之處分。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惡意
以推、發文方式影響板主判決、對板主判決或程序進行強烈情緒性及爭議
性言語等,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ZDgxUVY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528094.A.7E2.html
http://i.imgur.com/pgqEUbg.jpg
該篇檢舉文答辯時間還是依然故我的雙標、污衊、引戰、挑釁。
: zeuswell: 第一篇超過七天追朔期、而且整串下來是版務相關。 09/30 17:26
只有以上這句沒有違規。
: zeuswell: 第二篇整串也是版務相關,而且你平常這麼愛在推文下嘴 09/30 17:26
我平常是不是愛在推文下嘴,跟她違規有關嗎?
賊喊抓賊?
還是被她檢舉的都能說她愛在推文嘴,免罰?
: zeuswell: 我,我當然要說一下我有做這動作、不然你還以為我都有 09/30 17:26
: zeuswell: 看到你推文怎麼辦,難道我還要私信你跟你說我把你封鎖了 09/30 17:26
: zeuswell: ? 09/30 17:26
以上辯解,應該是向我解釋她荒唐行徑的理由。
問題是:我不是板主,違規不是向檢舉人訴苦。
別說我根本不在乎有沒有被黑名單,講這幹嘛?
此地無銀三百兩?
更何況該篇建議文本就與我無關,我也沒發言。
: zeuswell: 你當初被小組判水桶是因為你整串都在講我選版主的事, 09/30 17:26
: zeuswell: 後來我也沒繼續檢舉你這類版規厚。我藉這篇檢舉文順便 09/30 17:26
: zeuswell: 翻回去看之前的建議文,你推文似乎影射我是弱智,雖然 09/30 17:27
: zeuswell: 還在追朔期、不過沒關係,我之前就說不想管你了,所以 09/30 17:27
: zeuswell: 我不會做檢舉 09/30 17:27
以上發言,與該篇檢舉答辯有何關係?
如果要訴諸私人恩怨,政黑罵我被水桶有公告為證。
#1YC_jdpM (HatePolitics)
我在政黑沒罵她被水桶,政黑檢被桶也不是罵她弱智。
賊喊捉賊,又一次。
罵我弱智被水桶,居然還有臉說我影射她弱智?
覺得我違規就檢舉我啊!
更何況有沒有私人恩怨與有沒有違規有影響嗎?
因為有私怨可以免責?
因為有私怨我有免責?
: zeuswell: 好了,繼續黑名單,如果被捅了我再申訴就好了。我若照你 09/30 17:30
: zeuswell: 這標準,你前面都不知道要桶幾次了 09/30 17:30
又來嘍!
這段不是在嗆聲、挑釁、引戰?
老實說,如果小天使覺得自己有五成把握,早就檢舉了。
不必裝大度,妳的度量政黑皆知。
: zeuswell: 判決理由: 09/30 17:36
: zeuswell: 本案中使用者(Justsad)於推文中「大部分」皆針對申訴人 09/30 17:36
: zeuswell: 這是你當初被桶的宣判文,我就中間提了一下,怎麼就要吃 09/30 17:36
: zeuswell: 你7-2呢?要這樣互相傷害,未來我看是多的是機會 09/30 17:36
以上這段是對檢舉人的挑釁或回擊,與妳有無違規有關?
按照這段邏輯…
整篇的答辯文除了第一句,都針對檢舉人跟我有關哦!
: zeuswell: 好了,繼續黑名單,請版主自便吧,有問題我再自己走程 09/30 17:37
: zeuswell: 序
是不是設定誰黑名單,到底跟檢舉內容有什麼關聯啦?
答辯文寫的跟站內信一樣,主場待在私人信箱太久了嗎?
是被盜帳號?
還是退步了?
不必一直強調要檢舉會申訴啦,能做的妳不會忍。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10-01 18:28:00
所以現在連答辯都可以檢舉囉?又不是用什麼情緒髒字做答辯,照你這邏輯,一堆人都要被檢舉吧?不過就是引用你在小組被判水桶的案子來答辯而已,你應該懂小組說的「大部分」吧?我認為你在政檢討論的內容沒邏輯跟離題也不是第一次說了,在你水桶出桶後照常每篇建議文下幾乎都有你來酸,幾乎篇篇說我選不上、落選仔云云。但凡你有推文關乎到版務討論我就不會做這種濫檢,今天照你的標準能成立,以後大家就是照著走本篇答辯結束,繼續黑名單回去,版主自便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10-05 08:27:00
建議:未達,待另位板主確認。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10-09 13:44:00
未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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