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neverfly #1Z6kvEvG 判決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2-09-17 09:25:07
一、申請人ID:
neverfly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Z6kvEvG
三、要求重審理由
1. 檢舉人所提之判決書指稱對象為人,
而我在該推文所指稱對象明顯為"道理"本身,
並不符判決書之內容。
何況原檢舉內容所稱,
"不是任何罵人的話後面加個道理就能脫罪",
足以證明,
該檢舉人亦認知推文的主體為"道理",與判決書不符。
亦不應將判決書之內容斷章取義無限上綱。
2. 政黑板板規三-4,
"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
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該推文明顯是評論推文內容,
我在同篇推文已有說明。
→ luciffar: 你又不是他肚子裡的蛔蟲 他吃狗母回想起台灣的沙母 09/08 23:45
→ luciffar: 難道也要跟你說嗎? 09/08 23:45
→ uini: 鮮蚵一斤賣150元 所以豆腐魚150比蚵仔150,豆腐魚才叫海鮮 09/08 23:45
→ uini: 海鮮範圍太大,直接用節目上的豆腐魚來比,具體一點 09/08 23:46
→ luciffar: 街頭巷尾大家都有海產店啊 吃一攤多少錢不曉得? 09/08 23:46
→ neverfly: 笑死,照這北七道理,你吃炸溪蝦時也可以回想龍蝦啊 09/08 23:47
→ luciffar: 哪個北七道理 你到是說看看是哪個人講的咩 09/08 23:47
噓 zebirlin: 這id每天洗海鮮洗四天了還被陳時中打臉 笑死! 09/08 23:48
→ luciffar: 誰講的 讓你不惜痛罵北七? 09/08 23:48
→ neverfly: 吃狗母回想沙母不算北七道理算什麼道理? 09/08 23:48
→ luciffar: neverfly 我指名你 請回答 09/08 23:49
推 k47100014: 啊Q桶麵太高檔了,來一客鮮蝦魚板就夠了 09/08 23:49
→ neverfly: 我回答你了啊 09/08 23:49
→ luciffar: 嗯 neverfly 你在講我 沒錯吧 ok 09/08 23:49
推 uini: 楊在節目上吃的又不是龍蝦鮑魚,是一斤150的豆腐魚耶 09/08 23:49
→ neverfly: 你覺得OK就OK啊,說道理北七也不行? 09/08 23:50
檢舉人於23:47問"哪個北七道理",
並要我說明是誰講的,
顯然檢舉人亦明白該推文主體是道理本身,
才需要額外指定是誰講的。
我於23:48回覆,
"吃狗母回想沙母不算北七道理算什麼道理?"
亦顯然指稱的為道理本身,
也就是明確點名23:45該句"他吃狗母回想起台灣的沙母"推文。
至於檢舉人自行抽換概念對號入座的行為,
並非我所能控制,
因此回應"你覺得OK就OK",
反之,莫非我能控制該檢舉人覺得不OK嗎?
並我也於後補充,
我是說該道理白痴,並非針對人。
再次聲明,無論是誰,說了那種詭異的道理,
我都會說該道理是白痴道理,非針對任何人。
因此符合政黑板規三-4,
若針對推文內容評論,明確點名對象為推文,
"不違反本章規定"之要件。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09-20 20:32:00
未達,待其他版主認定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9-21 13:58:00
同意未達,待另位板主確認。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2-09-21 14:07:00
試問只有三位板主,兩位同意改判,還要請另位板主確認什麼?他一人不同意難道可以推翻兩位板主意見?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9-21 14:22:00
我會解除你的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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