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多篇文章 jack0216 政黑版規3-2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19-11-15 14:19:44
一、檢舉人ID:
Anderson0819
二、被檢舉人ID:
jack0216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AID): #1TpOgHRH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吳怡萱:有人在流
→ jack0216: 嘻嘻這水準真棒 我是沒辦法啦造謠狗 101.12.162.218 11/15 01:15
→ jack0216: 哈哈造謠仔快拿出綠營側翼證據好嗎 別嘴 101.12.162.218 11/15 01:16
→ jack0216: 砲囉 101.12.162.218 11/15 01:16
→ jack0216: 安德森0819 就是說你 101.12.162.218 11/15 01:16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
安德森0819 造謠狗、造謠仔
於上一篇文章言語攻擊後,又繼續於本人發文之文章下繼續攻擊
文章代碼(AID): #1TpJYwrc (HatePolitics) [ptt.cc] [轉錄] 從民眾黨與時代力
噓 jack0216: 造謠狗發廢文囉 101.12.162.218 11/15 01:19
以上明確證據檢附,請版主處理,感謝。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11-15 22:07:00
受理轉被檢舉人答辯
作者: jack0216 (jack0116)   2019-11-16 10:36:00
1.造謠仔跟造謠狗均是形容未經查證散佈假消息 不代表特別的貶義2. 文章代碼(AID): #1TpOgHRHanderson第一時間回覆綠營網軍側翼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圖片是誰做的我合理懷疑他造謠抹黑綠營側翼吧3. 文章代碼(AID): #1TpJYwrc我在這篇文章中說anderson造謠狗時間點為1:19分當時他尚未提出任何證據 顯示圖片為綠營側翼所為 我合理的懷疑他造謠並沒有問題4. #1TpOvKEB (HatePolitics)這篇anderson發表時間為1:26分提出了綠營側翼製作圖片證據但已經晚於我最後留言的1:19分我在合理時間內懷疑他造謠並沒有問題且我已在早上於此文章道歉 並承認錯誤錯誤的部分為 綠營側翼確實抹黑 並不是針對我說他造謠的部分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19-11-16 12:58:00
前提就錯了後面也不用看了吧,造謠狗是個上法院都一定成立的詞,還想凹喔真難看另外在某些人的邏輯裡,從指控他人到他人澄清前,都可以隨意謾罵喔XD難怪會被冠上綠共一詞
作者: jack0216 (jack0116)   2019-11-16 14:24:00
嘻嘻你回文用英毛 彼此彼此唷指控別人先題證據 在沒提出證據前 本來就是造謠啊你那麼晚找到怪我囉? 你說綠營造謠並附圖 我嘴你造謠就是我的問題囉拜託先後順序搞清楚好嗎?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11-20 20:32:00
有造謠狗上法院成立定罪的詞嗎若有請於審理期間提出 若無個人判定無違規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19-11-20 21:04:00
https://www.google.com.tw/amp/s/news.ltn.com.tw/amp/news/local/paper/485240https://reurl.cc/rl0Ya1判決書指出,依社會一般通念,「你們裡面的那隻狗」有輕蔑、嘲諷、鄙視、使人難堪的意涵,已足以貶損吳姓司機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所以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5天,可易科罰金,換算成現金,代價3萬5000元。雖無造謠部分,但狗這部分很明顯已經構成條件請板主針對此人用狗這字下去判別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11-22 10:57:00
還有需補充的嗎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19-11-22 17:28:00
沒有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11-23 23:12:00
意見:違規,明顯貶抑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12-14 21:25:00
意見:無違規,狗的部分不致到個人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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