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Neptunium #1TVw9q8Y 判決

作者: Skod   2019-09-19 02:36:17
一、申請人ID:skod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無!毋告勿理,吾竟誣罪!
標題文章代號係政黑主板…
三、要求重審理由
  第七章 板主規範
  6.板主對於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請問貴板主判我水桶,須待有人檢舉才生效,敢問檢舉敝人者何人?
雖貴板主特地強調板規7-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應主動處理
然而超貼文章亦無刪除或退文之規定,根本與本案不符,到底所為何來?
貴板主還強調本人前次超貼違規,但係兩年前之遙,期間板主改選多次,
依慣例根本不列入前科,畢竟每屆板主修改板規大相逕庭所在多有,
所以本人此次縱有不察超貼文章,依板規亦只警告一次處置,更無需故無刪文之實,
徹查板史,本人從未有任何警告之紀錄!何來警告過後才水桶7日之適用?
古生代slcgboy早水桶伺候,本人早受罰殆盡,無涉新生代板規重定之警告再犯要件!
以上,煩請貴板主(群)完全依法行政,勿再枉法冤裁,徒增上級審之困擾與資源浪費。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9-09-19 09:50:00
這篇有趣~~你強調"超貼文章亦無刪除或退文之規定"但相對的,前科亦無消除的規定,怎不說?依慣例根本不列入前科?哪來的慣例??說說看版規又哪裡有寫了?這種"依慣例"法?你一下子拿版規無規定說嘴,轉個頭又無視版規無規定最後放大絕,依慣例????????哪來的慣例?無涉新生代板規重定之警告再犯要件~無涉的規定在哪?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9-19 23:52:00
#1TBVHh5X (HatePolitics)#1TGapNq7 (HateP_Picket)前科追訴依慣例可以追溯到2016或更久
作者: Skod   2019-09-20 23:32:00
重點是沒人檢舉吧?我完全看不懂板主舉的案例和本案關聯性?反而政檢板規四之6,你是否主動水桶goetze?沒人檢舉我,你水桶得很爽,然後你捨不得水桶goetze???政檢板沒有規定須有人檢舉才處分之條款吧?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9-22 17:56:00
意見:撤除水桶並改由#1TWjubU4 (HateP_Picket)辦理
作者: Skod   2019-09-22 19:36:00
本人水桶都快期滿這篇連標記都沒有 煩請另二位板主儘速審理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09-22 21:45:00
意見:撤除水桶,改由另一檢舉文辦理2017有因超貼而被水桶之紀錄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9-22 21:56:00
#1TGapNq7 (HateP_Picket)我們只是一直都是過去判例判決
作者: Skod   2019-09-22 22:46:00
所以我有因超貼而被警告一次之紀錄嗎?mark2165你逃躲避啥?mark2165板規怎麼寫,要我一字一句念給你聽嗎?因為太多國外ABC會聽會說中文,但看不懂中文呀!XD 我嚴重懷疑你這種人~不然到底躲啥啊?當人沒當過板主或站長?理虧的話有啥了不起承認錯誤立即改正嘛!有何丟臉?最丟臉的就在那裡死皮賴嘴!過去判例我就沒警告紀錄!別人判決與我何干?簡直見鬼!然後你舉的判例也你的朝代同一批板主,到底想證明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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