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SqIqIqs Amibiton0114 政黑板規3-2-C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11 11:46:09
一、檢舉人ID: rtyujlk
二、被檢舉人ID: Amibition0114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使用圖片/連結等形式,可連結特定對象
c.非政治群體,如ROC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d.PTT它板使用者群體
e.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f.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5.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6.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不受此章保護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qIqIqs (Hatepolitics)
Amibition0114 謠言垃圾
其中垃圾屬於非政治群體 勿隨意地圖砲
此外請證明謠言兩字
不實指控恐有妨害名譽之可能
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總之請抗辯非攻擊非政治群體垃圾
抗辯不成則請兩位以上板主予以35天水桶處份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5-11 13:26:00
受理通知被檢舉人前來答辯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05-18 16:42:00
意見: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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