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ark2165 kero2377 #1Sp4GoWW 判決

作者: AhSs (阿絲)   2019-05-04 22:14:37
一、申請人ID:
AhSs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Sp4GoWW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板規明定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本人尚未警告3次就被水桶,要求重判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5-04 22:24:00
7-8 違反第二章中無水桶罰則之版規,版主刪(退)文後給予警告,相同違規再犯者 加罰水桶七天處分確實 本人已提出 1-4加入若是相同違規情形 以版規7-8為判定因版規標示不清 本人願意撤銷判決 等待其他版主意見
作者: PttObba (PTT歐巴)   2019-05-05 00:01:00
我的申訴案打了滿滿一大篇 就只給了"無違規"三個字 這短短一篇就積極回應又撤銷判決 呵呵1. 置底公告特別針對板規2-2的說明#1S1HTTN4 (HatePolitics)https://i.imgur.com/ay6rZfj.jpg2. 甚至還特別補充說明 違反2-2就是要依據7-8處理#1RyyFBFV (HatePolitics)https://i.imgur.com/4NaAwkZ.jpg如果說板規第二章沒特別說明要依照7-8判決的部分 可能確實有標示不清的問題 但這個有特別置底公告又加上板規補充說明的也撤銷判決?這樣公然無視板規 還有人怪我去質疑板主不公 這樣到底哪裡公正了恕我真的看不懂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5-05 00:17:00
非相關人請勿發言
作者: PttObba (PTT歐巴)   2019-05-05 00:28:00
政檢板規四-5 申訴案除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外,非相關人等禁止發表我是檢舉者 而且我是討論板務 你又想無視板規禁止我發言?奇怪 我的申訴文底下滿滿的Ch洗推文 你怎麼都沒表示意見?更正一下 我應該是依據政檢板規4-6的相關人等發言 非4-5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05-07 19:09:00
意見:超貼之規定為二-2與七-8 7-8為1-4之特別規定 應維持原判
作者: AhSs (阿絲)   2019-05-08 00:00:00
所以一個撤銷一個維持 意思是我因為一個判違規就被桶了嗎特別規定未出現在板規本文中 是要怎麼說判的有理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5-09 21:59:00
意見: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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