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3 22:47:00自己不看板規怪板規 而且某位不是初犯我不認為板規本意並是要讓人受害沒有 並沒有受害一說對我在說否姐 法律也有三振出局類似法條 加重量刑合理我不認為板規本意是要讓人受害 說得像設陷阱一樣觸犯板規不能說成受害 扮演受害者不是好理由 個人淺見太容易誤踩分為 大家都不知道該條板規 但已加強宣導已加強宣導 還是觸犯板規 就不能說成誤踩 請注意用字1嚴苛帶有主觀 若問我我不覺得嚴苛2.成人的正常行為也是主觀判定 我不認為推五次以上叫正常時代變遷並不會讓人誤踩 沒有因果關係板規2-14存在時間不到五十年 用不到時代變遷這幾個字資訊越來越便利 不會讓人因此觸犯板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