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ptt8的檢舉案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6-19 09:02:02
※ 引述《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之銘言:
: 這麼多天過去了
: 為什麼其他兩位版主沒有針對死魚分身回應
: 若ptt8=死魚
: 那麼ptt8所提出的檢舉案
: 死魚應該要迴避
: 但是你們三個版主又堅持是共識決
: 那死魚沒有迴避已違反版主規範
: 不是你們保持沉默就沒事的
: 難道當版主要跟國民黨一樣河蟹喔
: 從版規到被檢舉都被死魚牽著鼻子走
: 沒有能力就自己辭職下台啦
我想我是苦主
應該有資格講幾句話
就這個案子而言
當然是要死魚出來審
這樣才能顯出目前制度的荒謬
而且要是這案子由P/N出來審也不盡公平
因為PTT8現在揭露的證據指出是死魚分身
所以不管現在任何PTT8的檢舉案都是爭議性的案子
然後爭議案件死魚一旦迴避
不管審理結果是啥他都沒有責任
我當然覺得板主若用分身亂檢舉還挑撥板主群是不要臉的行徑
但講真的,有差嗎?
不管有多少人要他回應是否PTT8是他的分身
他就是死皮賴臉賴在那邊裝聾作啞
再回去看到PTT8跟死魚抗議,死魚假公正回信PTT8
實在很諷刺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64137562.A.2B3.html
死魚根本就膽大的很
他仗著現在的制度對他有利
他不回應PTT8的分身疑雲也沒人能拿他的皮條
板規其實也沒有明文不準板主受理分身的檢舉案
他就是真的下去審了
去咬他也不見得真的有用
反正他雖然最低票選上了
他就有本事搞
還可以裡應外合害P板大被警告
我想問的是那個檢舉案已經被標示為"m"代表板主受理
是那一位板主m的?
搞不好就是死魚m的
所以人家根本早就已經受理這個案子了
再次呼籲
有種一點吧,不要在龜縮了,死魚
快出來審一審吧
笑你不敢啦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6-19 09:20:00
ptt8正在換IP,請稍後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9 09:39:00
4噗4因為太機掰家裡才會死人壓
作者: dritcritx   2016-06-19 09:39:00
人格切換中,請稍候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6-19 10:07:00
謗魚者死 !!!!!!!! 當心 業力引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6-19 10:27:00
d版主表示:都寫公告還是一堆人罵我,看來只好...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6-19 10:46:00
繼續VPN換IP ptt8:大家好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6-06-19 12:29:00
哈哈,如果ptt8因此換ip 就是真的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最佳證明,他現在最好的做法就是從此消失,不過我相信,依死魚的水準,他真的很可能正學著換ip (假設兩人為同一人啦) 哈哈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9 14:27:00
你以為換換ip就有用喔?笑屎惹,要有用帳號部可以廢惹喇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6-20 12:48:00
樓上 當你看到現在那個最有用的案例的時候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06-20 23:31:00
分身就應該掰掰 我覺得應該革除死魚的版主身分
作者: lu82034 (lu82034)   2016-06-21 12:46:00
謗魚者,ptt8檢舉之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4-09 18:10:00
9.2還是有得罵好嗎?樓下示範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4-09 18:10:00
矯情的極致 欲蓋彌彰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4-09 18:11:00
感謝示範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4-09 18:11:00
樓上專業
作者: alkahest (==â•­(′▽`)╯==)   2015-04-09 18:11:00
1F神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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