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請P版和N版直接把死魚移送多重帳號查詢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06:42:13
┌─────────────────────────────────────┐
│ 文章代碼(AID): #5IMfW631 (ID_Multi) [ptt.cc] [公告] ID_Multi 發文注意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G.1381668870.A.0C1.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三、 ID_Multi 注意事項提醒
1. 調查申請提出者,需認可該案有調查必要。
若為板主申請、組長職務以上提出,則提出者應對申請原因清楚瞭解,
並認可有調查需求。若為組務版申訴中案件,建議於申訴結案後再行提
出,以避免影響使用者權益。
多重帳號查詢不一定要違反版規才可以查詢
只要版主認為有需要查詢且理由能讓組務及帳號部接受即可
因為本版之另一位版主 diefishfish 和 ptt8有極高機率是同一人
而ptt8檢舉另外兩位版主導致版群間信任產生極大裂痕
這種事情必定會影響到版務處理之流暢及公正度
事實上也是已經有影響了
每天的檢舉案有時不到一件 但都必須拖到三四天以上才有結果
用以上的理由 pinkkate 及 Neptunium 兩位版主可以直接在組務聯合申請多帳號查詢
而一但查詢確認 ptt8 = diefishfish 兩位即可聯手申請罷免
可跳過小組長核可直接進入表決模式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6 07:01:00
支持 死魚太離譜了 面對事情一開始是拖 輿論有壓力後變成拿一套無法置信的說法出來 從不肯正面面對沒有人會會接受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
作者: wac08 (█████)   2016-06-16 07:24:00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你完了你,OOO請自行填入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07:26:00
呵呵,如果真如2樓所說這樣,某人大概已經死了幾百次了欸不對 是四樓XD
作者: wac08 (█████)   2016-06-16 07:34:00
上半段打悲情牌,下半段用恐嚇的,悲情牌白打了,笑屎偶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07:36:00
所以我為他的國文老師感到哀傷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6-06-16 08:31:00
支持原po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6-16 11:00:00
謗魚者死!!!!!!!!!!!!!!!!!!!!!!!!!!!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06-16 11:12:00
這種不拉去辦真的說不過去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2:02:00
#5IW8rjT6 (ID_Multi) => 看清楚一-2的規定,有違規,才能跳到二。沒違規,只能用一-1的規定,就是超過五個分身。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12:16:00
這麼簡單,政檢版5-5,5.發表非板務相關、擾亂板面秩序、故意濫訴者,一律退文,假如是分身故意檢舉算不算擾亂秩序?算不算濫訴?別忘了這這部分是由版主''自由心證'',再來站規部分我組務已提出疑問,小組長也沒多說什麼,所以這規定操作空間很大的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6-16 12:31:00
建議版主自律條款加入分身條款,並延長檢舉期限為三個月,並將此條款交付公投!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2:44:00
c同學似乎忘了死魚也是版主,版主真能如此"自由心證",他可以把你這篇建議文跟文下所有推文者,全部以擾亂版面的規定,全部處以水桶。可以嗎?除非,能舉出ptt8檢舉版主違反那個政檢版規,或是死魚版主用分身檢舉違反那個政檢版規,否則,另外兩位政黑版主很難申請死魚版主做分身認定。不管你怎麼不爽,目前的現實情況,就是ptt8跟死魚版主,在政黑版沒有任何違規紀錄。既然,ptt8目前沒有在政黑或政檢的違規水桶中,死魚版主不要說還沒經帳號部認定是ptt8的分身,就算已經認定是分身,死魚版主現在發言,也沒有違反任何規定。那如何送死魚版主去帳號部做分身認定?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13:01:00
他怎麼水桶我?有爭議的判決採多數決啊別忘了,再來看看「濫訴」定義:https://goo.gl/9QqOFG濫訴意指起訴者透過各種司法程序並不是希望得到正義伸張或仲裁,而只是想讓對手遭到擾亂或牽累。 ptt8之前申訴兩位版主,假如ptt8 = 死魚,是不是濫訴?什麼都不用說,ptt 8 最新的檢舉案,假如是死魚分身,這是不是濫訴?球員兼裁判不是濫訴?
作者: yisdl   2016-06-16 13:07:00
版主確實不適合檢舉版友 因為版主自己就是判決者這種紛爭 在過往setzer時代就引起重大反彈了更甚之 若版主是光明正大檢舉 使用原ID即可 何必偷偷摸摸使用分身ID進行檢舉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3:20:00
你也會說"假如",在沒有經過帳號部認定ptt8就是死魚版主的分身之前,ptt8的檢舉是沒有問題的。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13:23:00
Ok,那就請版群決議吧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3:23:00
另外,本版的濫訴根本沒有定義,是或不是,還有的爭,以本人為例,以前光是因為檢舉多,就被說是濫訴了,但從沒被罰過。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13:24:00
是啊,所以這是不是要由版群自由心證?那就等另兩位表態吧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3:25:00
那你要先檢舉ptt8濫訴,另外二位版主才有的判,不是嗎?而不是只是建議。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6 13:37:00
像ptt8檢舉我 然後死魚有機會判 雖然是p板主出來判的 這樣不是很明顯有問題嗎?應該違規小組的規定了吧?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6 13:42:00
還有,ask大,我必須很慎重的說,請您再仔細的把多重帳號查詢條例看一次,我原本以為是我錯了,但是我再仔細看一次規範的標題及內文,是你錯了,我原始文章是對的至於為何我說你錯了,就讓我賣個關子吧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6 14:01:00
而且滿怪的板主是小組長管的 照理講事證這麼明確 死魚這篇也幾乎承認了 小組長怎麼還會要其他板主提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6-16 15:14:00
其實還有一招啦,目前判決都幾乎3位板主共識決#1NM4Jk4M 如果判決下來,是否違反迴避的板規,就可申請了?@Andy 極少數的狀況外,小組長不會越權處理的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6-16 17:26:00
板上反串發廢文尚可容忍,但開分身ptt8背刺同僚就太過份了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8:17:00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9:00:00
沒人在小組提出檢舉,小組長怎麼處理?wac08請你檢舉你不檢舉,你是在躲嗎?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9:23:00
不是每個人都像你是申訴大王,都跟你認輸了,是要跳針幾次...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9:27:00
就你可以說小組長在躲,人家不能說你在躲?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9:32:00
他小組長的職權耶~我什麼咖? 你幹麻一直跟路人浪費板面呢?能讓你開心的話,再跟你認輸一次好不好? 第三遍囉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6-16 19:42:00
我需要你的認輸嗎?你又不跟我賭......我只是不能接受不在小組檢舉,又說小組長在躲......我的案子在群組從04/24到現在快兩個月了,有申訴都還沒處理,我也沒說群組長在躲....最多說他很忙而已......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9:50:00
因為都還沒人檢舉,光是提出問題,他就先推給板主了所以我才不想檢舉,懂前因後果? 我沒你申訴的毅力,我認輸X4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