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HLIQf5 FNFAL 政黑 4-4 或 3-1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6-05-25 16:06:53
一、檢舉人ID:
wahaha99
二、被檢舉人ID:
FNFAL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四章 退文篇:
4.文章內容,含標題,造謠,明顯不符合事實者,一律退文。
<如果推文造謠無法適用退文, 應准用>
第三章 水桶篇
1.謾罵、惡意、引戰、明顯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
<其中惡意引戰部分>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NHLIQf5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照FNFAL邏輯,201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4161434.A.A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噓 FNFAL: 本來就是啊 很多勞動法案被你們民進黨霸戰主席台 否決掉了 05/25 15:38
我與眾板友都無法憶起民進黨曾為了擋勞動法案, 而霸占主席台,
故請FNFAL於四點前提出相關證據, FNFAL無法提出,
因此認定FNFAL是在推文惡意造謠, 提出檢舉。
個人認為, 政黑不論怎麼攻擊、諷刺, 都不能以捏造的事實做為基礎,
如果是一時記錯、失誤、失慮, 那麼經過更正或道歉,
也不至於使事態超出合理範圍, 這樣以造謠的方式進行攻擊,
實在不可取, 請板主適當裁處之。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5-26 09:06:00
經板主群審閱,判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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