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關於大量檢舉文章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27 00:56:51
※ 引述《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之銘言:
: 近來版主被大量檢舉 且大部分出於同人所為
: 其他人的申訴相當少
: 可見版主判決對大部分人來說是可以接受且認為公正的
: 可是這位檢舉的版友卻鮮少在政黑發文
: 顯見其心可議
: 為了版主處理版務的公正及不被刻意影響的情況下
: 只要判決大多數人覺得公正
: 且申訴補不多情況下
: 是否可以訂立相當資格來規範檢舉文的資格
這點版主群可能要審慎評估
雖然某些人的申訴是別有企圖的
某些人的申訴實際上是為了干擾版主執行版務
但為了阻止這種行為而做出進一步的限制
很可能無形中會限制其他版友的權力
這點版主群可能要在有效管理版務以及維護版友權利間找到衡平性
: 當然這個版規能否成立應該以大部分版友意見為主
: 小組長不知道能否接受這樣的版規訂定
: 不要到時候定出來又被小組長打槍就好笑了
版主有制定版規的權力 這寫在站規
如果制定的版規還是有版友背書
他是沒有立場講話
善意提醒:
化解仇恨和惡念的方式只有愛和包容
電影黑暗騎士中
哈維丹特與小丑對抗
最後卻被小丑改造成另一個瘋狂的罪犯
我誠懇提醒版主要保持住內心的光明面和正向面
向布魯斯偉恩學習
不要被一心想扭曲人心的小丑的感染腐化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27 00:59:00
這真的要給聖光建議啦 大家都這麼熟了 不服判決可以申訴啊 奇怪前面幾個申訴你怎麼都喊得很大聲 最後都沒有申訴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27 01:00:00
希私萊傑:Why so serious~小丑:整個政黑就是我的高壇市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7 01:09:00
我是覺得你該冷靜一下了不當板主天地更廣你可以花更多時間在論述跟寫作PTT真正的意見領袖沒幾個當過板主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27 01:42:00
人生有夢 築夢踏實 或許某人可以考慮去澳洲WH呢?不過請注意WH要三十歲以前申請 過了就沒有機會了XDD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5-06-27 01:46:00
聽朋友說澳洲現在好像對外國人打工課重稅?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27 01:57:00
不好意思說那些打工賺大錢的都是一些掮客再敲鑼打鼓不過 趁著年輕實現自己的夢想(?) 時間是不等人的悠!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6-28 16:16:00
他的論述與寫作?噗!我笑了!!!!!!!!!!
作者: ckcheng2   2015-07-08 15:33:00
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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