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可否請板主將前科加重處罰規則寫入板規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2-13 01:11:34
話題都偏了~
還是老路子敲敲邊鼓就當作有回應了
連鼓心都沒敲響呢w
推 setzer: 警告是給不懂板規、初犯、輕罪的版友在用
板主自己都認同「警告」適用以上案例
But~ 重複累犯者怎麼看都不符合「不懂板規、初犯、輕罪」的樣子阿
所以重複累犯者還可以使用「警告」來坦嘛?
我想這才是大家有疑慮的地方之一吧
其二~
推 setzer: (警告累計前科以2次上限計算)
警告犯二後,以累計兩次前科為上限
But~ 這個前科累計怎麼看都怪怪的
舉例來說:
A事件導致甲警告犯二,甲判決以2次前科記
但是甲因為之前也有N前科~
>>所以板主的計算方式到底是 「水桶天*(N+2)」 抑或是 「水桶天*2」 呢?
>>然水桶結束,甲的前科數到底是 「N+2」 抑或是 「N」 呢?
還有不同條的版規前科可以累計嘛?
以上這些板主可從沒好好說明過呢~w
難不成前科還可以歸零? 這邊也不曾看過版規明寫阿
(你說之前版規就有明文寫入警告? 版規都改多久啦?能依據嘛?)
其三~
為了藍綠和解,避免吱吱狂嗆大輸的崩潰蛆蛆,這種不道德的多數霸凌少數
基本上我是贊同開啟「詞語審核」的
But~
板主別忘了要把所有的禁語列進去阿(給板友投票決定好像挺不錯的說)
免得到時候又要廢掉這條版規了~很可惜
拭目以待你的字典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3 01:22:00
1.警告與否是看違規行為是否[輕罪] 不是因為累犯所以他的輕罪行為就可以自動升級成重罪2.前科是不分違反板規項目只要有被判水桶就會累加一次的集滿警告2次變成的水桶 如果之前沒有前科 就是水桶日如果之前有一次前科 就是水桶日*(1+1)如果之前有兩次前科以上 就是水桶日*(1+2)之前有N次前科 執行水桶完就會變成N+1這東西有很難理解嗎?3. 4.是修板規後的事 等公告後自然就知道了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12-13 03:44:00
很好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3 10:05:00
這裡是個版,請不要要求好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3 10:07:00
如果之前有兩次前科以上 就是水桶日*(1+2) <- 看起來是看不懂[已上]這兩個字的樣子以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2-13 16:26:00
你的新版規 跟你講的是兩回事阿XD還有我舉的例子 尾巴已經是水桶*(2+1)了不過~反正你都提新版規了 就這樣跑吧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4-12-13 16:44:00
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是因為警告兩次而進桶就算前科是兩次以上的也通通當做兩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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