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 winwoeld
二、被檢舉人ID:realtw
三、違反板規:5.禁止發表不實言論行為。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K4H_Pjl
→ realtw: 台灣就不敢出一部勞工法 規定加班費什麼的
→ realtw: 不敢規定加班費 就明顯是財團社會的特點
→ realtw: 規定加班費不是說具體多少錢 而是算多少天
→ realtw: 我想也是 台灣實質上沒人敢去要加班費和遣散費
查勞基法和現實狀況
為不實言論
證據
勞動基準法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