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要可以無限申訴才是,不然你落落長寫一大堆證據,
結果得到四個字: "維持原判" 那不好笑了。
當然,畢竟是BBS而已。還可以接受。
不然誰能接受「食屍吱」這種盤古開天以來的罵人字眼,
可以無罪?
摸著良心吧,今天一個泛綠的要是說出「食屍蛆」,
也會無罪?(我打問號)
再者你能不能接受,罵一個族群垃圾,只得到警告?
而你罵一個族群「蠢」,居然是水桶?
對照表有空快點弄出來吧。
※ 引述《jimmyliu1217 (魚先生)》之銘言:
: 板規第三章裡有一條
: 7.檢舉人若10天內有兩項以上(含兩項)檢舉案由板主判決不成立或被檢舉人不違規,
: 視為濫用檢舉,處以水桶10~365天之處分。
: 我看到有些綠腦檢舉不成就申訴,申訴一次不成再申訴,申訴再不成又再申訴,永
: 遠無限跳針,沒完沒了,這個版是給綠腦這樣玩的嗎? 這個漏洞應該修正了吧??
: 申訴一次不過就應該視為濫用檢舉了,不然我待會也來玩啊,我一定把綠腦申訴到
: 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