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申訴案應該與檢舉案一起計算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4-04-17 17:29:25
板規第三章裡有一條
7.檢舉人若10天內有兩項以上(含兩項)檢舉案由板主判決不成立或被檢舉人不違規,
視為濫用檢舉,處以水桶10~365天之處分。
我看到有些綠腦檢舉不成就申訴,申訴一次不成再申訴,申訴再不成又再申訴,永
遠無限跳針,沒完沒了,這個版是給綠腦這樣玩的嗎? 這個漏洞應該修正了吧??
申訴一次不過就應該視為濫用檢舉了,不然我待會也來玩啊,我一定把綠腦申訴到
死。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4-17 20:21:00
同意,不過要小心真這樣做大概版主又得去組務說明了...某些人在這邊得不到想要的結果就一直到組務找版主麻煩
作者: whisp1222   2014-04-17 22:05:00
反對 嚴格限制檢舉 又限制申訴 這樣只會增加上訴到組務的機會版主如果判決合理適當就不會有這麼多申訴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4-04-17 22:10:00
怎不說判決和綠腦的意 就不會有那麼多申訴?
作者: whisp1222   2014-04-17 22:19:00
你乾脆建議匿名檢舉 以防藍綠之分還是你要代版主回應以上申訴!? 看你很想幫忙的樣子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17 22:30:00
直接上組務是節省時間吧,有沒有一直說版主偏藍還要跟版主申訴?直接上組務一翻兩瞪眼不就好了,也不怕組務檢舉失敗還會被統
作者: whisp1222   2014-04-17 22:35:00
版主偏藍就不能申訴嗎? 照規定走很難嗎?如果因為政治立場無法正確執行版務 那還是下台好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17 23:19:00
申訴為板友應享的權利 這在站規有提到 所以在板務也會秉持基本上至少有一次申訴的回應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4-04-18 06:24:00
申訴最多應該就一次了 一次沒過就要水桶了這樣才符合防止濫用檢具舉制度的精神Y沒有說不能申訴啊 你有信心會過你就申訴啊 明知不會過還一直申訴 這版是給你們這濫訴的人玩的喔??想用這得板達到鬥爭別人的工具喔 這綠腦真有夠陰險
作者: whisp1222   2014-04-18 07:41:00
反正申訴N次 版主可以選擇無視麻 就像我前幾封申訴一樣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19 02:47:00
早點去組務不就好了,直接被水桶一年,這就是現實還是這裡比較溫暖是吧,還有人在下面說要無限申訴你看看多溫暖阿,比正黑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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