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火大]隨機或故意殺死孩童者 直接火刑+槍決吧

作者: F101 (台北101大樓)   2016-03-28 17:09:58
幹你的下課休息的時候滑一下PTT
就看到這種事
幹你媽的下一堂完全聽不下去
滿腦子都在想這新聞
他媽殺人就去死
而且還是隨機殺人
完全不認識!!
就算是精神病患,也代表他根本不適合生存在這社會好嗎
是要等到他殺到你的小孩你才有感嗎
幹你娘
※ 引述《Ommmmmm5566 (魯蛇蟲56)》之銘言:
: 欸……
: 不知道我這樣的觀點會不會被噓
: 對,當街殺人無疑是罪證確鑿
: 但,這樣就該對犯人處以死刑?
: 如果,今天該犯人剛好是什麼思覺失調、雙重抑或多重人格的患者呢?
: 犯人在行凶的當下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 他們的大腦當時或許讓他看到了什麼幻覺,認為自己被攻擊,自己只是正當地自衛而已
: 不過該犯的各種幻覺在一旁的我們是沒辦法察覺的,所以才會認為他該死吧
: 過去甚至未來都一定會有殺人犯推出自身患有什麼精神病的理由脫逃極刑
: 這時候大眾無疑會忿忿然的批評犯人、法官、甚至幫他開立精神證明的醫生
: 不對吧,既然他真的有精神上的疾病,你奈他何?
: 總不能真的叫他去死吧?
: 我不是支持廢死啦,我認為殺人償命是理所當然,但是建立在該嫌並非有病的情況下
: 欸幹可是突然想到,那些沒有精神疾病的殺人犯算不算有病啊?
: 幹,這樣好矛盾喔~"~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15:00
好玩的是,這種時候就有人說,講這種話的人跟殺人犯有什麼不同,ㄏㄏ
作者: flydl ( )   2016-03-28 17:16:00
九呱板很多1樓說的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6-03-28 17:16:00
對阿 還用很嘲諷的語氣說不懂法律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18:00
耶這麼能嘴怎麼不去家屬面前講阿,自詡為高道德也該有個限度吧
作者: violet29129 (紫羅蘭是鴨鴨)   2016-03-28 17:43:00
同意一樓,某些人根本ㄏㄏ然後問他們那殺人不用償命,那要用什麼替代方案,他們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不然就是「法律是立委訂的,立委是人民選的,所以大家都有責任啦」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52:00
我的感覺就是,一堆人出事時就開始說教育啦社會啦責任都是在這些東西上面,但是ㄊㄇㄉ一個解決方案都提不出來。...嘴砲我也會阿,講那麼多不願意提個可行一點的方法到底是要幹嘛Orz 跟嘴砲治國九成像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6-03-28 17:55:00
所以我下午才會火起來 尤其是我有姪女 朋友也都有小孩了講那什麼話 真的是
作者: violet29129 (紫羅蘭是鴨鴨)   2016-03-28 17:56:00
不管啦,人家懂法律耶,你們就是一群不懂法律的粗人才會支持以命償命啦><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56:00
事情的成因全部歸咎到社會,然後沒有解決方法,就只是一直說殺人的話你們跟殺人犯也一樣,暴民,嗜血...所以解決方法是什麼?用愛感化社會還是在那裡高道德好棒棒就能解決現在的困境?先說,我很尊重那媽媽的決定也覺得媽媽真的很有智慧很了不起的一個人,像這樣子的人才是能當作生命教育的一個範本。可是從一群說死刑好殘忍哦然後什麼有效方法都提不出來的人口裏講出來...真是格外的奇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