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火大]隨機或故意殺死孩童者 直接火刑+槍決吧

作者: Ommmmmm5566 (結衣老公星野源(平匡先生)   2016-03-28 16:18:19
欸……
不知道我這樣的觀點會不會被噓
對,當街殺人無疑是罪證確鑿
但,這樣就該對犯人處以死刑?
如果,今天該犯人剛好是什麼思覺失調、雙重抑或多重人格的患者呢?
犯人在行凶的當下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他們的大腦當時或許讓他看到了什麼幻覺,認為自己被攻擊,自己只是正當地自衛而已
不過該犯的各種幻覺在一旁的我們是沒辦法察覺的,所以才會認為他該死吧
過去甚至未來都一定會有殺人犯推出自身患有什麼精神病的理由脫逃極刑
這時候大眾無疑會忿忿然的批評犯人、法官、甚至幫他開立精神證明的醫生
不對吧,既然他真的有精神上的疾病,你奈他何?
總不能真的叫他去死吧?
我不是支持廢死啦,我認為殺人償命是理所當然,但是建立在該嫌並非有病的情況下
欸幹可是突然想到,那些沒有精神疾病的殺人犯算不算有病啊?
幹,這樣好矛盾喔~"~
作者: NCUkober (中央狗鼻)   2016-03-28 16:21:00
作者: Ommmmmm5566 (結衣老公星野源(平匡先生)   2016-03-28 16:22:00
豪審摸豪壓??
作者: flydl ( )   2016-03-28 16:22:00
所以刑法那個啥條的有規定這一塊好像減刑的樣子這也是為什麼一堆人犯了法就說自己有精神病的原因有錯請鄉民糾正卸卸
作者: woko (孤.獨.一.痕)   2016-03-28 16:43:00
好奇問一下,請問您本身有小孩嗎?
作者: Ommmmmm5566 (結衣老公星野源(平匡先生)   2016-03-28 16:45:00
沒有,或許我有的話觀點又會改變吧。
作者: woko (孤.獨.一.痕)   2016-03-28 16:52:00
有小孩之後看待很多新聞的心情都會變不同我是有小孩之後才體會"小孩是心頭肉"這句話的涵義在這之前一些隨機殺人,虐童新聞...我也都是無感的
作者: Ommmmmm5566 (結衣老公星野源(平匡先生)   2016-03-28 16:57:00
~"~
作者: F101 (台北101大樓)   2016-03-28 17:05:00
該死就是該死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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