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只想申請失業補助而已...

作者: wen029834 (Akechi0226)   2021-08-13 18:19:44
(事發與後續都是在高雄)
原由於去年7月初剛進入這間公司工作,是做汽車材料運送...
公司有很多名稱 振X順、上X順 甚至連勞健保都用另一個名字((避稅吧...
8月16日(公休日) 我去台南找朋友 在路竹路段上發生車禍 由於對方肇事居多 且鑒於調
解不成立便已提告
當時我車禍後送於台南成大醫院急診室 當下除了聯絡家人還有約好的朋友無法到場外.
.. 就是與資方告知因為車禍受傷所以無法立刻回到職場工作 但資方是有先問"那明天還
能上般嗎?" 所以我便說出傷勢與拍下受傷情況後 才又說 若是人力吃緊可以先請新人((
到這邊為止都還好...
((傷勢是 右邊 : 大腿骨粉碎性骨折、膝蓋開放性骨折、腳踝骨裂 , 右邊 : 手腕骨折
醫師判斷大約兩年左右 後續骨頭癒合後得在開刀一次取出腿內支架,才能復健....
至於車子也無法正常行駛 已有八成被對方撞毀...
不過我自己的意外險跟對方的車險;甚至連當時工作的團保已經申請完後,才想說是否可
以請領失業補助...所以家人幫我跑這一趟詢問資方是否可以開立"非自願離職書" 也才發
現資方在事發後隔一個月就退掉我的勞健保了((我想請問 資方可以在不告知的情況下 退
勞方健保嗎...?
<<查詢後在9月中退掉的>>
且不是要由勞方的我填寫自願離職書嗎(如果是由他們擅自填寫的話算偽造文書嗎? 到這
邊是我的理解範圍,畢竟如果向資方要求"非自願離職書"這邊如果我委任家屬 這都還是
有效果的吧...?
但無論是請益團保的申請件 我已經委任家人 幫我跑好幾次 但資方都裝忙沒有理睬 直到
某次才給團保負責人的聯絡方式...
最後這一次家屬在跟資方請教是否可以給一份"非自願離職"好讓我申請失業補助... 卻給
了一個模稜兩可的答案"自動離職"... 事後我去勞保局申請"勞資調解" 一樣是委任家人
代替我去調解(對方是請團保負責人)卻還是不成立
我事後也有打去請教...感覺都是為了那些法律與相關罰則在閃 言詞也是為了閃甚麼而說
的...不肯說出個所以然...
也就是一直把責任往我車禍的肇事者那邊推 ((如果對方真的已經賠償我我也確定對方能
賠償多少給我 我還會跑來找你們商量這件事情嗎...難道我不知道嗎...? 一份非自願離
職 這麼難? 還是你是怕後續資方要在刑事上的責任罰金...而不肯繼續跟你做生意?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21-08-13 18:43:00
你把太多事情混在一起講了。單純在公休日車禍受傷非職災,如果請假就是按一般規定,一年病假30天,有住院最多一年這些都跟失業補助沒有關係,如果你只是請假但公司開給你非自願離職,那當然會有法律責任,並且他要資遣通報&付資遣費講到退保勞健保這邊就是資方有問題,你現在應該是要爭這個
作者: wen029834 (Akechi0226)   2021-08-13 18:58:00
但資方自己不願意出來說明,也不會說這個,所以都是那.都是那位團保業務在出面說明,不過退掉我的勞健=資遣嗎如果退掉勞健就等於資遣的話,那我大概懂了 謝謝^^
作者: h4g4u3y7   2021-08-14 10:17:00
不是自願離職就是非自願離職。可以考慮詢問勞工局後告訴公家機關的回覆,之後考慮到勞工局申請調解,申請項目之一就有非自願離職證明,再看是否以勞檢作為談判槓桿。另有關法律相關問題也可尋求相關產業工會,或是地方總工會去聯絡詢問。修正一下,是你的情境沒有表示自願離職的話,就非自願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21-08-14 10:29:00
退勞健保不等於資遣,現在要釐清的就是,你請親人去跟公司要非自願離職書他們是怎麼跟公司說的,公司可能會以你家人的說詞,認定是你提出不要工作的話,那他們就可以說你提出離職所以退保,先問清楚吧
作者: wen029834 (Akechi0226)   2021-08-16 14:43:00
基本上 車禍當天我就有用LINE回報了,因為我很清楚自己的傷勢,所以說"如果真的很缺人就請他們是否要不要先請一位新人先頂我的缺,但對方說如果是請假也超過一個月一位新人頂著,只是就這樣他們起初也是用請假的名義一位新人先頂我的缺,但對方說如果是請假也超過一個月所以就也這樣退掉勞健,調解上也不成立...但是我光車禍的法律部分上,家人就覺得夠奔波了所以就沒有做提告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21-08-24 12:47:00
一開始的策略有點錯誤,你曉得自己的傷勢,要做的應該是先請病假,病假請完還未痊癒就請傷病留停,假設雇主不同意普通傷病留停,那就必須進行資遣。這樣就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但您一開始告知公司如果有需要可以先找新人,雇主可能會認為您這個的意思是要自請離職,就以自請離職的方式進行處理了。當然,我個人覺得您的公司有點不夠意思,有點抓著您不太懂得相關法律跟程序的小把柄佔便宜。假設在我們公司,同仁如果發生這種狀況,會依照我上述的說法處理(ㄟ我們可能不會拒絕同仁的留停申請啦)不過現在都已經走到這樣,公司的確是不可能再重新開立非自願離職,的確有偽造文書的疑慮喔......
作者: keroberyl (鍋欠欠)   2021-08-28 11:30:00
文筆看了有點累 先釐清是否你or家人有口頭告知過公司要離職? 退保不等於離職 若公司給你做留停處理期間也可以退保 目前你需確定的只有這些 再討論 接下來做法至於非自願離職是公司方面開的 非由員工提出 所以絕對是不可能成立的 車禍也非工傷跟公司也沒有關係 目前看起來你當初也不是請病假?一開始策略就不對,但你又一直沒有上班 會不會是用曠職開除你? 且不論猜測是什麼...你還是要先跟前公司問清楚並取得離職證明才知道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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