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員工申請育嬰留停,公司一定要准嗎

作者: soyung (soyung)   2020-08-04 13:05:26
想請教各位
公司現有一名男業務,3月時接了2單300多萬的案子,到現在已經4個多月了,機台問題一
直無法排除,客戶無法接受,驗收不過無法交機。
2個案子在8月底前客戶會再次來驗機,該員工卻在7/31遞假單從8/19開始請特休到8/31,
接著9/1開始育嬰留職停薪2年。
請問,如果該員工不同意這2個案子做ending之後再留停,在此狀況下公司一定要同意該
員工的育嬰留停申請嗎?
第一次發問,若有任何不妥還請多多包涵,謝謝。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20-08-04 20:03:00
須同意,且就找主管同事交接接手處理客戶的事啊公司就想辦法調人來協助公事,不願意嗎?
作者: chuangs (偷得浮生半日閒)   2020-08-05 08:31:00
員工有權利申請育嬰留停,公司不能拒絕,若有問題就要協商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20-08-05 09:13:00
分兩段看 1.特休有權不核准 2.育嬰留停無權不核准如果特休已經被核准 坦白說就算再協商也很弱勢
作者: disangel (白白)   2020-08-07 19:01:00
他有任職滿六個月才能申請育嬰留停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20-08-08 18:27:00
只要他在職超過半年就必須同意特休也一定要核准,樓上可以再查一下最新的資料。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0-08-10 11:37:00
特休必須要準,頂多只能協調日期
作者: shuinn (地球要壞掉了)   2020-08-10 21:21:00
特休一定要准,協調不成也要給休
作者: DannyMesser (不能擁抱的天空)   2020-08-12 01:31:00
特休的發動權利在勞方,想排什麼時候休就是什麼時候休,僱主只能勞資協商,當然有些顧問會教你說什麼公司營運困難,不能一次這麼多人休,這不是不行,只是爭議與操作手法不簡單,看你要不要賭而已。另外育嬰留停是政府給勞工到職滿六個月就能請的權利,不給請小心上穩輸的勞資調解。最後建議和對方好好溝通吧,最少溝通到對方願意找人交接處理。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20-08-14 11:17:00
我看的是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五年度重勞上字第四號判決裡面提到仍須與雇主協商排定休假日期,始能享用,以免影響雇主正常營運,無法協商時要回去看工作規則、管理規則看來現在法院又有新的見解了勞基法38條修正後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這修法後確實整個發動權就在勞方手上沒錯
作者: lingerptt (蒼林亞鳥)   2020-08-16 11:11:00
兩個都要准,難舉證,這種心態,回來後資遣,末位淘汰
作者: lanesu (新竹張泰山)   2020-08-25 07:55:00
我疑惑的是機台問題排除不是技術部門為主嗎?業務不在的情況下會沒有辦法排除嗎?還是業務也有參與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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