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資遣面談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19-11-17 12:34:13
首先先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打算勸對方自請離職給予資遣的費用,你可以採用的點為
1. 自請離職理由自己寫,資遣理由公司寫,我記得有地方查的到,忘記哪裡了,加上未
來新工作如果有背景調查,對於他不會是個好紀錄
2. 就算自請,公司也可以提供從優的方式提供資遣的規定資遣費給他,如果擔心,可以
簽訂私下的一式兩份合約,約定離職後要給多少錢
回到大家說的PIP問題…依據勞基法,資遣是需要跑這樣的流程,估計你老闆以前就是勸
退的方式剩下很多麻煩,所以食髓知味,也要你這樣做,先依據你說的,我推斷幾點,可
能有錯
1. 公司老闆可能曾經有嘗試跟他溝通過,但未果,所以懶得再溝通,如果有正式文件保
留例如email,可以作為佐證,最壞情況下,勸退失敗走資遣時你可以作為佐證
2. 公司規模不大,大部分走的都是人治,而非法治
所以妳要完整公司制度建立PIP的話要考量兩點,都滿足的話才能做,不然後續只會變成
流於形式,把自己搞的累就算了,效果甚微
1. 老闆同不同意未來在這個項目績效改善的範疇中,無差別、無個人因素的都法治,也
就是說他未來這個權利就下放給“規定”來管理
2. 公司工作是否都有明確的KPI?是否都有量化?如果今天說態度不佳,是否有量化成達
到什麼行為才叫態度佳?沒有明確的KPI,這會變成個人感受,上了法院一樣會出問題。
這是之前說的,你會累死而效果甚微…
但這真的是能夠完善公司制度的好時機,我也認同完善比較好,但你要先把前提搞清楚…
不然以後兩面不是人
作者: maiarim (17429)   2019-12-24 10:08:00
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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