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有事,請事假,因為沒找人代到班,所以會被工公司以曠職論,(公司說曠職1天
扣3天的錢)請問我下個月領錢時,發現被扣錢了,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嗎。 再試問公司
這樣做是合理的嗎?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18-02-22 00:29:00曠職一天也不能扣三天錢啊
承樓上,通常是勞工局要雇主提出,不過如果怕雇主造假的話,自己提出也是一個選項。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8-02-21 12:39:00如樓上所言 補充:記得先準備好出勤單與薪資條!
事假是事假,曠職歸曠職。事假一天不能扣三天錢。覺得被雇主預扣工資,快去申請勞資調解。
那關於自選休假的部分,是可以自己選還是公司排。如果都不能自選的話,勞方很沒自己的休假安排。 (這部分可申訴嗎?)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18-02-22 13:56:00排特休權利在勞工身上,只是如果雇主表示沒有你公司會無法經營,還是有協商的權利,但若到時鬧上法庭,舉證責任在雇主身上
承樓上,不是用特休,是一般的休假。如果都是資方決定,該如何申訴?
作者:
ridle (飛天義大利麵神)
2018-02-24 23:38:00以你上班的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作為檢舉或調解的申請單位依照你的描述排休也要看一週裡面工時有無超過或者休息日、立假日的天數等等 重點在法定範圍看有無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