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病假!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6-07-04 11:15:18
※ 引述《APPLEin5566 (泰山下智久)》之銘言:
: 我又來了@@
: 一樣我同事 被車撞的
: 她6/30下午不舒服 先請假回家(6/30後面3小時是請事假)
: 晚上她去看醫生
: 7/1她人不舒服 一樣請假
: 今天7/4她回公司上班
: 拿假單 想7/1請病假
: 她6/30確實有醫生證明 (晚上)
: 問題我們家人資 不給她請7/1的病假
: 說6/30的醫生證明只能請6/30
: 要請7/1的 就必須是7/1的醫生證明
: 這樣合理嘛?
沒有不合理,完全可。
除了生理假可以沒有醫療證明,其他的病假被要求出示證明正常。
: 那以後腿斷掉是不是每天都要有醫生證明才可以請病假!?
1.腿斷掉有沒有影響工作是一回事,看工作內容定,
不是所有人腿斷掉都需要休息?也有許多人腿斷掉只需要請就醫假。
腿斷掉的人就可以請自認為一段時間的假?不是也怪怪的?
難道不該由專業來給建議休養天數和狀態?
2.如果工作職務確實需要久站,腿斷掉無法工作,就去請醫生開立醫療證明
請醫生以專業判斷寫明腿斷掉可能需要的復原期、不方便站立的時間,
就可以請一段診斷書上寫明的時間。
3.人資跟你一樣不是醫生,但做事情要有一定的準則,如果需要休養很久,
請醫生提出證明大家都沒話說,請不要為難人資@@"
補充說明 :
如果要說彈性或爭取特例...我覺得每個公司都能有的;
不過我相信那完全看你洽詢的態度
人資不是神,依照規章辦事已經很足夠,
而這些特例其實是要額外爭取的,不是必須要給你的,
去要求人資替你爭取更好的福利之前
至少證明你值得、你不是大頭症、你沒把人資當服務業~不然真是太OX了!
作者: APPLEin5566 (五股張東健)   2016-07-04 11:49:00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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