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傷假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6-06-26 19:13:16
※ 引述《APPLEin5566 (泰山下智久)》之銘言:
: 我同事 在下班回家途中 (半小時內且沒有亂跑 直接回家) 被狗嚇到 自摔
: 有報案 (醫院跟警察都有記錄) 昏迷 在醫院醒來
: 現在回來公司上班(差不多請4~5天)
: 想問 可以請公傷假嘛? 還是只有病假?
: 我怎麼查法規
: 有不一樣
: 有說上下班已經拿出職業災害了 所以!不能請公傷假
: 又有說可以
: 請問現在到底是?????????
先講職災和公傷假之間的關係:
職災公傷病假: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
勞工上班、下班,非出於私人行為,於必經途中發生事故,如係在適當時
間內,以適當交通方法,無違反重大交通法令者,應屬職業災害。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 6 條規定: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而公傷假如何給薪,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災的相關規定: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接著說說怎麼做:
1.雇主如同意您申請公傷假時,即須提供職災醫療單予您於門診或住院時使用。
如果後續,有申請傷病給付(請假第四天後給),基於傷病給付是為了預防請假
期間雇主未發與薪資才立的法,
如果雇主已經同意給公傷,勞保職災保費是由雇主負擔,所以勞基法第59條但書
規定,若屬同一事故,依勞保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雇
主得予以抵充。多領的傷病給付有返還給雇主的必要。
2.如果雇主不願意先給公傷,就會比照: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9條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
定,先給請普通傷病假,如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你有沒有發現~前兩項都會導向公傷假?
因為公傷假就是職業災害造成的醫療或休養過程給的假的名稱啊!
所以,說來說去
只是判定為職災者才能請公傷假,而職災判定過不過是關鍵問題,
那些錢要不要省,或那些申請流程怕不怕麻煩,其實就看企業的處理單位怎麼對待
員工囉!
現在很多企業也已經優於勞基法,即便是上、下班交通意外沒有受傷,
甚至願意比照給不扣薪的類公傷假,稱為收驚假之類的,
其實只要是合於或優於法令的都可以做,至於有沒有替勞工想或貼不貼心,就看企
業的執行單位各有不同了。
作者: APPLEin5566 (五股張東健)   2016-06-27 07:55:00
收到 謝謝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6-06-28 16:10:00
不用客氣,但願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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