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勞動契約及離職相關問題

作者: ooxx2014 (我肚子餓)   2016-05-21 06:17:08
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
希望大家能給我方向,謝謝!
職業性質為醫療業
當初任職時有簽訂一份勞動契約
契約內容規定需任職2年
(合約到今年8月底)
目前因懷孕請安胎假中
接到雇主的訊息表示
「合約到8月份,請我5/23號遞離職單給他」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合約至8月底,預告離職日只須提前20日告知
我現在需要馬上遞離職單嗎?
(雇主表示人力問題,所以請我一定要給)
2.雖勞動契約上簽訂日期為兩年,但是查證勞基法的相關法規,我的工作性質算繼續性工
作,亦屬不定期契約,合約至8月底,目前我需要自信遞離職單還是等資方資遣我即可呢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6-05-21 13:27:00
如果合約沒有明顯不不利勞工之處,基本上還是認定他是定期契約除非他要你在五月份離職,否則離職單日期只要壓在八月份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
作者: ooxx2014 (我肚子餓)   2016-05-21 17:51:00
定期契約也需要自行遞離職單嗎?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6-05-22 02:45:00
要,算你自行提前解約你不遞他就要一直留停到約滿除非當初契約內有另行協議不然他就要用資遣但是他有歧視風險所以要你自離看他願意給多少離職金可談
作者: avip   2016-05-23 14:03:00
約滿解約也是非自願離職啊,你有意願繼續工作不是?
作者: ooxx2014 (我肚子餓)   2016-05-23 23:48:00
是的!他們一直請我儘快給離職單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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