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特休換代金? 法規之金額?

作者: urmyqueen (隨心所欲)   2016-05-15 15:48:18
日前已告知主管五月底離職 並有錄音
主管說 為免影響士氣 要我不告訴任何人
目前剩下特休有五天 已告知主管欲請本周/下周之四、五 及5/30
共五天 並有說明若有重要客戶或真的需要也是會協助
並且隨時開line供同事找到我
尤由公司規定 : 請特休需三天前。。 以及 一周請假超過二天要扣假日兩天薪水
故現在急著要請 主管卻說要跟老板討論
知道特休是雙方溝通才能請到 所以怕他們到時候不給我請
並且有得知特休不請完 公司不請錢
請問以正規來看 特休若是沒有請的話 一天的金額 公司應該給多少?
是以一般請假扣薪的薪水比照來算嗎?
例如:請假一天 是全薪/當月日數來算 那特休若是沒有休到 是否也是這金額?
我已查過此資訊 有看到有人的意見是
應給予假日加班之薪水為佳
但是實際上勞基法怎麼規定的呢? 想問問專業的人資大大們
感謝!!!!!
作者: pour0818 (薏仁粥)   2016-05-15 19:16:00
若雇主不同意勞工請求休完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但似乎沒有規定是怎樣的工資標準?不過最基本的也必須是月薪除以月份日數乘上應休未休天數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6-05-15 15:50:00
建議是發個mail給主管留底 如果主管要求配合業務不給假那公司就要負擔這五天特休的薪水 金額和請假一天差不多我比較好奇的是一週請超過兩天假要扣兩天薪水是否違法?
作者: silence8925 (Jing)   2016-05-16 22:58:00
同意樓上 小補充:是勞基法第38條第24條細則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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