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條款將取消 台電人員可縮短輪班間隔到8小時
2019-07-22 15:43:07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基準諮詢會今天召開,由諮詢會委員討論經濟部送
件勞基法例外彈性申請案。台電輪班人員由於工作地點時而在深山、臨海或偏遠地區,故
已指定可用輪班間隔縮短的例外彈性,但只能適用到今年7月31日;經過諮詢會委員討論
後,多認同台電輪班人員有繼續適用縮短輪班間隔的必要性。
勞基法新制去年3月1日上路,台電輪班人員為首波指定適用例外彈性鬆綁對象,可讓輪班
間隔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當時亦設下「落日條款」,強調例外彈性僅能用到今年7月31
日,藉此要求台電應加快補足員額的速度。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台電輪班人員可繼續適用縮短輪班間隔為8
小時,該提案是由工會提出來,因為台電輪班人員有時工作地點在深山、臨海或偏遠地區
,他們陳述意見認為,彈性調整班次時間對勞方較好,有時在偏遠地區工作,可以多待點
時間處理,而不用限於輪班間隔而趕下山或趕回家,諮詢會委員對此都表同意。
謝倩蒨指出,去年設下台電輪班人員縮短輪班間隔的落日條款,這是督促台電面對退休潮
應有規劃地補足人力,目前其已有招募新人,有待訓練完成後上線;就算落日條款取消,
台電仍應補足人力,讓每7天週期中有1天例假日的安排相對地容易安排。
勞動基準諮詢會後,仍有法制作業需要進行,尚需要完成預告、蒐集意見的程序,後再送
勞動部法規會,法規會討論後、無重大疑義後,才進行公告。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60301
心得:賀!這是台電輪值人員在勞權爭取上的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