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法官不受《憲訴法》拘束? 法界驚呆:

作者: kaiblue (用心作戰)   2025-11-01 22:33:02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丁世傑
3.完整新聞標題:
大法官不受《憲訴法》拘束? 法界驚呆:不依法律要依什麼?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對國民兩黨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聲請釋憲案,憲法法庭裁定受理
。但現有的8位大法官對於是否可以做出評議及裁判,有不同立場。蔡宗珍、朱富美、楊
惠欽3位現任大法官認為,新法規定評議需達10人門檻,現人數不足,依法不得開庭評議
。但呂太郎等4位大法官認為,若《憲訴法》的規定已導致大法官行使職權被封鎖或阻礙
者,大法官即不應受其拘束。法界人士廖震直言,他真的嚇到,憲法法庭不依《憲訴法》
,哪來的程序正義?不依據法律,要依據什麼?
對於現有的8位大法官對於是否可以做出評議及裁判?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3位現任大
法官10月8日發表聲明指出,大法官有憲法忠誠義務,不得以違憲方式擴權。新修正的《
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授權制定,大法官有遵守義務。新法規定評議需達10人門
檻,現人數不足,依法不得開庭評議。
另有一派認為,《憲訴法》新修條文已經產生癱瘓憲法法庭的效果,大法官應有勇氣拒絕
適用明顯違憲的法律。呂太郎等4位大法官認為,若憲訴法的規定已導致大法官行使職權
被封鎖或阻礙者,大法官即不應受其拘束。民間司改會主張,憲法法庭應該盡速透過「程
序自主權法理」,解決因為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門檻而無法評議的困境。
法界人士廖震日前在渠網路直播質疑,什麼叫做「程序自主權法理」?如何適用「程序自
主權法理」?是否構成對立法權的侵害?《憲法訴訟法》如何拘束大法官行使職權,發生
嚴重內部對立分歧。
對於呂太郎等4位大法官認為,「憲法就行政院、 立法委員與大法官行使其憲法職權,亦
不規定須依據法律為之」,廖震表示,看到這段他真的嚇到。行政院行使職權,除遵守組
織法外,還要遵守台灣從德國學來的行政程序法,也當然要遵守依法行政、憲法第23條的
法律保留及比例原則等,怎會說「憲法就行政院、 立法委員與大法官行使其憲法職權,
亦不規定須依據法律為之」?不依據法律,要依據什麼?
且立法院行使職權,也要遵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民進黨立
委不是也質疑有無遵守實質討論?這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台灣哪一個機關行使職權,
無須依法行之?憲法法庭不依《憲訴法》,哪來的程序正義?程序正義不重要嗎?大法官
不是強調實質正當法律程序就是程序正義?這不就是人權保障基礎?「我們不是民主國家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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