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l 2025-06-22 17:30:16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記者署名:謝亞庭
完整新聞標題:夫妻就愛BDSM!約女網友簽「主奴協議」拍色情片 偷PO網慘了
完整新聞內文:
2025/06/21 00:02 壹蘋新聞網 / 謝亞庭 綜合報導
志明(化名)與春嬌(化名)是一對夫妻,2人同為BDSM愛好者,一起在社群平台FansOne
經營成人付費頻道,2022年與一名女網友小花(化名)相約到汽車旅館拍攝性影像,並事
前簽下有保密條款的「主奴關係協議書」,然而夫妻檔事後卻逕自將影片剪輯成5個片段
上傳頻道,遭小花發現並報警處理。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共同犯散布猥褻影像罪,
分別判處志明4月有期徒刑、春嬌3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志明、春嬌與小花皆承認有拍攝性影像及將影像上傳的事實,但夫妻檔始終
否認有散布猥褻影像犯行,辯稱FansOne為會員制且須付費才能看到帳號內容,加上性影
像皆是雙方合意拍攝,內容也僅是角色扮演與情境設定,並沒有未經他人同意的暴力、不
堪入目的畫面,與「性虐待」定義不相符,更不屬於猥褻影像。
而經法官查閱本案影像及付費頻道上的影片貼文,除明確可見小花的隱私部位裸露在外,
且內文有諸多著墨於如何使小花成為被支配、任由他人掌控的奴隸形象,甚至凸顯所謂「
主人」對於小花握有一定掌控、支配的權力,而施以其身體上痛苦、精神上羞辱的處罰行
為,且該頻道以BDSM為主軸,含有一定程度的性虐待,不僅符合「猥褻」定義,更屬「硬
蕊」猥褻影像無誤。
法官援引過去大法官解釋,所謂「硬蕊」,指的是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不具
有藝術、醫學或教育性價值的猥褻資訊,相關物品、影像無論是否加以適當阻絕,皆屬於
《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範疇;又《刑法》上所稱的「散布」,除了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
觀覽外,也包括使「特定多數人」得以看見、聽聞的情形在內。
法官參酌小花及與夫妻倆簽訂「自願性主奴關係協議書」,內文明定「...考量本國現實
狀況,甲方及乙方簽訂本契約後,視為合意性交行為...」,另還有保密條款,認為志明
、春嬌深知BDSM影片內容,不受普遍社會大眾所接受;且縱使經FansOne會員制度、付費
管道加以隔絕,有關小花的5支猥褻影像及貼文,均獲得超過8千次至1.9萬次瀏覽數,已
達「特定多數人」程度,因此依共同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處志明有期徒刑4月、春嬌有
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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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50621/1C1F20EC809396FB5212BA1B34766A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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